【明報專訊】政府展開標準工時研究接近兩年,多番強調研究報告會在本月內完成。但據了解,勞顧會原定周二(26日)開會討論標準工時,近日委員收到政府通知而取消會議,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亦難於下月最後一次會議討論議題,報告恐怕難以在現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公布。
勞福局未交代何時公布
兩大工會批評政府不守承諾。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特首曾蔭權曾於2010年施政報告中承諾研究標準工時,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亦多次公開表明6月底前完成報告交予立法會,黃國健說﹕「如果在現屆政府不公布實在過分,要公開交代原因!」
工黨主席李卓人質疑,報告雖已完成,但可能新舊政府在標準工時立法方向上有異,導致報告未能公布「甩碌」,有需要交代。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表示,有關標準工時研究會在6月底完成,但未有交代何時公布研究報告。
勞顧會接通知取消會議
據了解,勞顧會原定周二(26日)開會討論政府標準工時研究報告,但委員已接獲政府通知取消會議,待另行通知。上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中,勞工處長卓永興曾指報告基本上完成,正作最後整理,但當局未能確定可否在7月11日的會議中討論。
根據勞工處提供資料,處方曾於去年4次出訪新加坡、澳門、比利時、英國、日本及韓國,了解各地立法規管工時情况。勞工處及勞顧會上月底亦到英國考察,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去年7月亦曾到訪韓國,並於今年初提交考察報告。
綜合各地資料,每周標準工時介乎40至48小時,但其他規管各有鬆緊。例如英國法例規定不論僱員無論身兼多職,總工時都不得超過每周48小時,另法例沒有規定超時薪酬水平,由僱傭雙方自行決定。當地亦讓僱員提出不受規管(opt-out)制度,自願提出不受法例規管。至於韓國自2004年至去年分階段在不同規模企業,定立標準工時每周40小時,但當地不少行業均在豁免之例,包括5名以下員工的企業、總統令訂明的任何工作等。
韓國實施過渡期長達7年
曾到訪韓國考察的黃國健認為,當地標準工時實施過渡期長達7年,至今仍未全面實施,加上太多行業豁免,又限制僱員加班時數,故有關規管未必適合本港實施。他強調,本港打工仔可能需要身兼多職維持生計,故應設立超時補水1.5倍,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
至於跟隨政府到英國考察的勞顧會勞方成員吳慧儀指出,雖然當地以職安角度實施標準工時,但超時補水不設限制會對勞工不利。勞顧會資方成員劉展灝擔心,本港仿效歐美推行勞工福利會過急,最終經濟亦可能如當地般衰退,現時不宜研究立法。
明報記者 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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