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利星行曾上市 股東包括金匯馮家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1日 06:35
2012年08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高息財務公司(俗稱財仔)近年在香港愈開愈多,近年成為不少內地及本港物業投資者借錢買樓的「財仔」利星行,原來曾於本港上市。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利星行的股本高達20億元,原上市編號為(0238),主要業務為代理台灣平治汽車、證券業、地產、重型工業等,但2008年3月因股份交投疲弱而停牌,除馮家彬外,公司董事還包括多名馬來西亞人士及港人。


無入息證明 「財仔」照借

到底銀行和「財仔」有何分別?據利星行職員表示,公司會提供兩款按揭,計劃A與銀行類似,即「本息同供」,最長還款期為10年,每月供款額會較多。計劃B是每月只還利息,供款額較少,但借款期只有一年,一年後需將本金全數歸還,若借貸人信用良好,亦可申請延期還款多一年,兩者的年利率同樣為9厘,但因年期較為短,每月供款額亦較多。


據了解,「財仔」雖會要求借貸人出示入息證明,但只要有一名香港居民作擔保,即使未能提供證明,公司亦會接受申請。相反,本港銀行批核較嚴謹,則會要求內地買家出示有關的入息證明,否則不會批出按揭。


業權有機會出現變數

雖然財務公司較易取得貸款,不過申請人就需要承受額外的風險。21財務市務及推廣董事莫耀強指出,小型財務公司的實力不及銀行,倒閉的風險會較高,若該公司亦向其他財團借貸,被抵押的單位就有機會因而被「債主的債主」追討收回,令物業出現業權問題。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