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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9歲少女為報讀浸會大學不惜「出茅招」,自製虛假高考成績單申請,被醒目職員揭發,她昨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半年,法官特別提醒她於守行為期間不能再干犯有關誠信的罪行。
案情透露,涉案女生陳秀棋於今年1月報讀浸會大學,其後於2月離港前往英國讀書。至8月2日下午5時,陳應校方要求到浸大遞交包括高級程度會考證書等文件,職員發現其證書有異並報警。經仔細檢查後,警方發現證書上的成績被人塗改至更高級別,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該證書是她在英國讀書時偽造。
考評局存紀錄 大學可核證
考生的香港公開試成績紀錄在考評局均有存檔,因此考生即使塗改成績表呈交大學,大學若發現有異可即時向考評局核證。
辯方指被告年少無知,一時愚昧下犯錯,但她事後向警方主動承認罪行,深具悔意,且沒有案底,請求法庭能從輕處理,裁判官終判被告守行為,毋須留案底。
【案作編號:KTCC344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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