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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霆鋒非禮案 帶手機上庭偷拍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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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0日 21:35
2012年10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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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綽號「維園霆鋒」的林克霖(又名龍心),涉嫌在今年6月在網上電台的直播節目,非禮女模特兒,他昨受審時不但遲到,更涉用手機和相機偷拍法庭情况。


報稱職業為「藝人」的被告林克霖(35歲),身穿黑色開胸外套,更在臉上塗上綠色閃粉和不同符號。他沒有律師代表,堅持用英文答辯,更企圖拿着一隻驢毛公仔上前答辯,但被阻止。


器材沒收 官稱稍後處理

向庭警舉報被告偷拍的香港人網主持愛明稱,親眼看到被告用黑色紙包着相機,又以上述驢毛公仔掩飾用來偷拍的手機。被告在庭外對偷拍直認不諱,更指每次上庭都會偷拍,只是今次被發現。裁判官已沒收其偷拍器材,表示稍後再作處理。


31歲事主X供稱,今年6月2日凌晨,她受聘在香港人網的《星期五冇女》節目上擔任主持助理,當日身穿低胸背心和短褲,被告則是嘉賓。節目開始後十多分鐘,被告趁X為他遞咪,大力拍打其右臀,繼而順手掃上其大腿、腰部及至胸部,她大聲尖叫和退後,但因節目是現場錄影故未有離開,繼續「以笑遮醜」。


X表示明知在節目中要當「花瓶」,故一直保持微笑,只為節目可以順利錄製,但辯方質疑她只想出名,X否認反指被告才是想成為「大明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95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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