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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要捍衛我言論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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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3日 06:35
2012年10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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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早前發表「法律界不了解中港關係」令法官錯判居港權案的言論,遭兩個律師公會批評。去信兩個公會,質疑有學者評論其他案件時,兩律師會未有發聲明,表明「要捍衛我的言論自由」,又反擊指評論案件,不會影響司法獨立。


梁愛詩上周六出席講座,談及回歸以來的法律挑戰,批評包括法官的香港法律界,欠缺對國家與香港關係的認識而犯錯,舉例終院在「吳嘉玲案」居港權案中,提出本地法院有權就人大常委會違反《基本法》的決定宣布無效。


兩律師會沒有回應

律師會表示,已收到梁愛詩信函,亦知悉其發言,對此沒有回應;大律師公會對梁的發言亦沒有回應。


梁愛詩昨出席內地活動時指出,已去信兩個律師公會,強調自己有言論及學術自由。她指出,法庭現時未有案件與其言論有關,個人亦有權利批評判決,又引述有學者就打撈船「華天龍」是否有「王室豁免權」,於案件上訴期間亦有人作出批評,「點解當時律師會同大律師公會無發聲明?」。梁愛詩直言「要捍衛我的言論自由」,強調其言論完全不會影響司法獨立,並說:「要對香港法官有信心,法官有相當水平操守,不容易受公眾影響司法獨立。」


梁家傑﹕講話令人震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質疑梁愛詩解釋是「遮醜」,直指她「不是張三李四」,要為言論負責,又指其講話令人感到震驚及失望。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則說,「如果梁愛詩希望享有言論自由,應該辭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一職」。香港人權監察則發新聞稿,指梁愛詩身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在憲制上有特殊地位,其言論對法官做成壓力,衝擊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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