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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士柏種票案 再3人判囚兩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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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3日 06:35
2012年10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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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區選京士柏選區種票案,昨再有3人因虛報地址判囚兩個月。另兩名茶餐廳老闆亦承認種票,獲准保釋至下月9日受審。案情指他們與參選人標記老闆黃標因經營食肆而認識,其中一人聲稱在黃標的員工慫恿下參與種票。


被判囚的3人分別為黃家健(35歲)、李海琪(22歲)及馮嘉麟(34歲),他們已於早前認罪。其中黃及李被捕後結為夫婦,分別為足底按摩師及主婦,而馮則是黃的舅父,報稱任職地盤機電工。案情透露,他們在選民登記中訛稱居於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一單位,及後選舉事務處收到該單位真正住客投訴,調查後揭發事件。


辯方求情指出,3人背景報告都對其家庭和工作有正面評價,感化官亦認為他們有深切悔意。其中李海琪的母親近日去世,她要照顧年老祖父。馮嘉麟則呈上元朗鄧姓區議員的求情信,指他本性不壞,一時愚蠢才犯錯。惟暫委裁判官王國豪不認為被告求情足以獲得減刑,又指種票影響社會的公正廉潔,須判他們即時監禁以挽回市民信心。


【案件編號:KCCC1956、2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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