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水金錢村有村屋涉嫌違規僭建,其後因未有遵從屋宇署清拆令而遭票控,數度被建議請律師的兩名村民,昨日在案件開審時不但遲到20分鐘,沒有律師代表的二人更在沒有知會控方下向法庭提交抗辯書,指政府「默許」僭建,後來在審訊中途又突然以「聽得一頭霧水」為由,要求當值律師服務,但裁判官堅持不會再為他們押後案件。
庭上突要求當值律師服務
兩名被告侯國祥及李君畦,同是上水金錢村一座物業的擁有人,他們各被票控於2010年12月5日至2011年10月26日期間,沒有遵從命令,進行清拆違例建築物的工程。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率領60多名新界原居民到庭支持。兩被告遲到20分鐘到庭,在裁判官質問下,他們解釋因要接受記者訪問,而且去錯法庭。
控方傳召屋宇署結構工程師、外判顧問公司測量師及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作供。控方案情指出,兩被告共同擁有金錢村82號地段一幅土地。2006年4月,北區地政處懷疑上址進行違例建築工程,屋宇署派顧問公司視察和發勸喻信。3個月後,屋宇署發現上址已建3層建築物,但仍符合《建築物條例》中的豁免規定,遂建議地政總署考慮補發「豁免證明書」,地政總署當時回覆指沒收到任何豁免申請。及至09年1月,顧問公司發現上址已加建至4層,法例上不能獲得豁免,加上「新建的僭建物」屬優先執法類別,屋宇署遂於1個月後發出清拆令,但兩被告一直沒有履行。
金錢村建4層 未遵清拆令
兩名被告庭上辯稱,政府一直「默許」僭建行為,使他們有「合理期望」不會被檢控,又稱從來不知可以為建築物申請豁免。另外,「爭取新界村屋僭建物合法化關注小組」於庭外示威,要求政府將非嚴重違規的僭建物合法化。關注組屏山鄉召集人曾樹和表示,若最終政府要拆僭建物,他們只能接受,因為「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政府今年4月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較輕微的僭建物可通過申報暫緩拆除,計劃原訂上月底截止,及後署方決定延長計劃至年底,截至9月底暫時收到逾7300份申報。屋宇署發言人昨表示,暫未有最新申報統計數字。至於針對嚴重違規及危險程度較高的僭建物,署方已巡查2000多間村屋,發出110張清拆令。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S14713、147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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