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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運輸及房屋局今天(10月16日)公布,機場管理局建議的機場收費計劃10月19日刊憲,明年1月1日生效。
該計劃旨在延長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兩年,至2014年12月31日,以鼓勵航空公司繼續開辦新航線,並調高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的停泊費。
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今年12月31日屆滿,在延長安排下,機管局可繼續向開辦航線來往香港與新航點的航空公司給予着陸費回扣,開航首六個月可獲75%回扣,其後六個月可獲25%回扣。
至於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範圍的停泊費,則自1998年至今沒有調整。由於停泊費與機場內其他停泊範圍的收費相對偏低,故此該費用將按用者自付原則分階段調高。
運輸及房屋局今天(10月16日)公布,機場管理局建議的機場收費計劃10月19日刊憲,明年1月1日生效。
該計劃旨在延長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兩年,至2014年12月31日,以鼓勵航空公司繼續開辦新航線,並調高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的停泊費。
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今年12月31日屆滿,在延長安排下,機管局可繼續向開辦航線來往香港與新航點的航空公司給予着陸費回扣,開航首六個月可獲75%回扣,其後六個月可獲25%回扣。
至於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範圍的停泊費,則自1998年至今沒有調整。由於停泊費與機場內其他停泊範圍的收費相對偏低,故此該費用將按用者自付原則分階段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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