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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月入7萬元的中大法律系女助理教授,去年於太古城涉嫌連環偷食物和衣服,她昨受審時辯稱,案發前男友突然悔婚及為趕印新書,令她沒有心機、很大壓力及無胃口進食,又稱只記得案發前曾進入太古城,之後有人捉着她指她盜竊,其餘全無印象。
獲准推翻認罪昨受審
被告張筱樺(35歲)曾一度承認3項盜竊罪,早前獲准推翻認罪下受審。控罪指被告於去年5月2日,分別於太古城APITA超級市場及馬莎百貨內,偷去一包菜、提子及一件白色外套;同年10月5日,她再涉於馬莎百貨偷去一件啡色外套。
她昨自辯稱,首次案發時因趕印新書承受很大壓力,案發前一晚「無瞓、無食過嘢,只係飲(健怡)可樂」。至中午她手持一個文件夾、打算閒逛並拿衣服往馬莎換貨。她稱到超市後,只記得曾將一些貨物放在文件夾上,到再有印象時已被保安員拘捕。
被指偷來衣物扔垃圾桶圖脫罪
另一次則因為剛買下訂婚戒指的男友突然反口說不結婚,令她「無晒心機、無胃口食嘢」。案發當日,她致電男友無人接聽,到家中尋人又碰門釘,隨後到太古城閒逛。她稱至再有印時有人捉住她指她偷竊,「我好驚,於是係咁跑」。
控方質疑被告逃跑時曾將偷來的衣物扔進港鐵站垃圾桶,企圖脫罪,被告即稱「唔記得」。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張鴻堅分析,有保安員目擊被告左右張望始將貨物放於胸前,反映被告當時是想盜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4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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