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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線天橋抄牌險害兩命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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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4日 21:30
2012年11月14日 21: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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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次抄牌,險害兩命!平治房車昨凌晨在銅鑼灣告士打道行車時違例沒開車頭燈,交通警在僅得單線行車的天橋截停平治抄牌,尾隨貨車收掣不及,高速猛撞平治,幸交通警及平治司機在生死一刻及時避開,逃過一勢。有交通安全專家指意外現場屬危險位置,批評交通警不應為抄牌要求房車在上址停車。


貨車收掣不及 平治車尾撞至變形

現場為銅鑼灣告士打道西行往紅隧方向的「單線單程」天橋,昨凌晨1時許,32歲司機宋×和(譯音)駕駛平治房車至該處時,因沒開車頭燈違反交通規例,一名巡邏交通警遂將房車截停及抄牌。


當時平治房車停於單線行車的天橋上,司機停車後走到車尾接受調查及收告票,一輛密斗貨車高速駛至,疑收掣不及高速撞向平治車尾,把平治推前達10米,平治車尾被撞至完全變形,貨車右邊車燈亦飛脫。


天橋路面難容兩車並行

消息稱上述單線行車天橋的路面雖較闊,但難容房車及貨車並行,貨車在最後關頭雖已扭右圖避開平治,仍無法避免意外。幸房車司機和警員生死一刻及時閃避,但兩人手部均受傷。


其中交通警員左手傷勢較重,送院後須包紮「三角布」,房車司機同樣手部受傷但拒絕送院。33歲姓吳貨車司機並無受傷,通過藥物和酒精測試。案中無人被捕,交港島總區特別調查隊跟進。


引領至前方「影線」可免意外

意外現場是天橋單程路,記者發現往前走約270米的分叉路設有「白色影線」,假若警員當初要求違例房車駛至該處才停車接受抄牌,應可避免意外發生。


正常做法:開咪警告 領到安全位置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事路段全日不會停車,故尾隨貨車司機可能掉以輕心未能及時停車釀禍。不過他認為警員在單線的單程路截停車輛抄牌,對環境判斷不夠警覺,正常做法是「開咪」警告違例車輛,將其引領到安全位置,如雙行或三行車線的影線或路邊,才要求被抄牌車牌打「死火燈」及停車。


李耀培補充,如警員評估後認為情况嚴重而要立即截停車輛,則應開着警車車尾的藍燈或閃燈,調查時亦應不時留意後面路况,以減低意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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