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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永不去殖的廣播條例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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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4日 06:35
2012年11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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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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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都說香港是一個充滿雙重標準的城市,舉龍獅旗的人被批評是港英餘孽,十惡不赦;但回歸至今,殖民地式管治繚繞不去,又彷彿毫無問題。DBC數碼電台結業收場,多少拜政府長期不開放大氣電波所賜;然後到城市電訊申請電視牌照,等待3年音信全無,一次又一次打破壟斷的嘗試,一宗又一宗冷待。箇中原因,令人費解。


以往港英政府非常忌憚傳播事業發展,二戰時納粹、蘇共利用媒體宣傳的成功是西方社會的陰霾。王慧麟翻查歷史檔案顯示,殖民年代透過條例嚴禁民辦電台,商業電台的創立,不過是港英政府希望依靠商營運作的電台輔助政府宣傳,填補港台不足而已;劉銳紹更曾撰《佳視回憶錄》,表示佳藝電視倒閉是因為港英政府發覺資金來源有問題,終透過指控股東股份不勻,使其結業。


殖民地把廣播看作政治問題,小心翼翼監控,不敢開放大氣電波、電視業務半步,但回歸後還有什麼理由?電訊廣播條例已檢討多次,均顯示引入競爭的必要,蘇錦樑局長在立法會已辭窮得只能以審慎處理應對,可見任何拖延已站不住腳。


其中一種懷疑是,我們的管治班子仍然保持殖民地思維,忌憚媒體開放會成為發表異見的工具。如是者其實非常可惜,那麼多人為推動開放媒體投資、嘗試,到頭來卻因為這些殖民地遺產導致無法實現。言論自由不是應分的嗎?那些一直說不要政治對立干預民生的人往哪去了?


參考:王慧麟,〈殖民電訊惡法史官商曾經如何勾結?〉,《明報》,08年3月5日。


作者是民主黨南區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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