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的「電影發展基金」已為22個電影製作項目及資助79個電影相關項目提供融資,每年開支約3800萬元。審計署報告發現,基金向電影公司提供的整體融資額,收回率不足四成半,一套由基金投資近300萬元的電影《戰•無雙》更無法收回分毫。不過亦有成功例子,如電影《歲月神偷》政府可收回八成投資額。審計署指出,政府於電影資助中,只有三成用於電影製作,七成用於舉辦大型活動如金像獎,建議政府檢討這些活動的資助額。
《歲月神偷》收回八成資助
自2008年起,基金為中低成本電影提供融資,每部電影的製作預算不可超過1500萬元,融資上限為製作預算的四成。報告指出,由基金提供融資的10部已作商業放映的電影,整體融資收回率為44.2%,其中部分電影的收回率低至零(見表)。
另外,為證明電影的商業可行性,申請人須向基金證明已取得第三方融資,但審計署審查的15宗申請中,有6宗的「第三方融資者」其實就是申請人,另有5宗的第三方融資者為與申請人有關的公司。
審計署表示,理解政府向電影製作提供融資,或涉較高投資風險,但由於涉及公帑,政府須評估可否接受整體收回率偏低的情况、檢討現時提供融資的模式,以及評估申請人的商業可行性措施是否有效。
基金七成撥款辦活動
報告又指出,基金在2005年至今年,只有約三成政府資助電影業的款額,用於為電影製作融資,餘下七成批予「電影相關項目」,如大型電影活動及頒獎禮等的資助。
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電影相關項目中包括資助4個大型電影活動:亞洲電影大獎、香港影視娛樂博覽、香港亞洲電影投資會及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此四大活動獲批的資助額為8,880萬元,佔電影發展基金於此期間資助總額1.8億元中的一半。金像獎頒獎典禮過去4年的全數開支均由基金支付。
報告建議,政府應檢討在電影發展基金中,提供電影製作融資與相關活動項目的金額比例。審計署亦指出,四大電影活動的款額龐大,令其他活動可得款額相應減少,政府應就此檢討。
業界:投資應顧文化收益
《歲月神偷》監製張婉婷認為,政府對本港電影的投資不應只着眼於商業收入,亦應該顧及文化上的無形收益,她同意基金對電影製作及其他活動的分配要再作研究。她又指出,受通脹、人民幣升值、工資上漲等因素影響,現時一般中小型電影製作費,已升至約2000萬元的水平,她建議的預算上限應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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