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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處的展翅青見計劃,目的是向15至24歲的低學歷者,提供培訓課程及個案管理,包括為期12個月共70小時的前期評估、職前輔助及實習支援。審計署報告發現,高達八成的個案經理,向每名學員的支援不足20小時,半數學員更未曾學習寫履歷表。審計署建議,勞工處必須檢討對個案經理、培訓課程及在職培訓僱主的監察制度,以改善現行表現。
逾半無教寫履歷助尋實習
個案經理一般由外判機構的註冊社工擔任,審計報告發現,至今來自40個機構的364名個案經理中,有兩人並非註冊社工、164人只屬臨時登記。在2009年,勞工處預算了1755萬元,作為學員共27萬小時的個案服務。然而,勞工處最終只接獲13,705名學員個案,其中只有42%個案有申請服務費,勞工處最終只批出了156萬元作為1.95萬小時的服務費用,只是預算的一成。審計署指出,相信有部分個案未有如期申請款額,或有個案的申請款額截止期未到。
審計署分析其中1751份申請個案,發現有82%個案經理,向每名學員提供支援不足20小時,有兩成更低於5小時,而達到70小時者只有3名。在支援不足的個案中,不少個案經理未有按培訓規定予以輔導,譬如五成人無協助學員寫履歷表、近六成無協助學員物色合適的工作實習,更沒有人每3個月聯絡在職培訓學員的僱主一次,而勞工處也未能收回八成的檢討報告。
審計批勞處未有審視表現
署方又批評,勞工處未有適當審視計劃表現,視察每個機構次數不均,介乎0至22次,亦沒有在同一地點視察多於一個課程。
另外,審計署建議青年就業起點的資源中心,改變現行「朝十晚七」的運作模式,因接近半成青年會於晚上6至9時到場,建議延後開放時間,晚上則延遲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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