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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查意外 75%逾期完成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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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5日 06:35
2012年11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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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事處正調查南丫島海難,但審計署發現海事處自2008年以來調查的48宗海上意外,三分二未能如期(即在30周內)完成調查,包括已完成的29宗調查及7宗仍在調查事件。


由08年1月至今年5月,本港水域發生的48宗海事意外須由海事處調查,而海事處指引要求須於意外後30周內完成報告。截至5月底海事處完成其中34份報告,當中只有5宗在限期內完成,其餘29宗平均需時69周(約1年4個月),耗時最長的一宗超過3年才完成報告。


至於尚未調查完的14宗個案,其中7宗已花了超過30周。根據海事處紀錄,處方去年9月起已將調查人員數目由4人增至7人,但部分個案較複雜,需要有關人士回應,因此部分調查延遲完成。審計署建議海事處加強監管,讓調查如期完成,海事處回應稱已於去年成立資料庫監察各個案進度。


海事處:已設資料庫監察進度

另外,本港現有6個公眾貨物裝卸區提供共129個停泊位,去年為海事處帶來6200萬元停泊費收入。審計署發現,海事處去年6月為部分泊位招標,有營運商以每月9.4萬元高價投得,旋即於兩個月後退還,至海事處同年10月重新招標時,原本營運商懷疑以另一公司名義,以低於一半價錢「執雞」投回泊位,估計令海事處收入減少260萬元。審計署建議海事處檢討招標條款,避免營運商以類似手法壓低投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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