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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署發現,環保署2006年訂立的空氣污染指數至今仍未達標,超標日數甚至由5年前的74日倍升至去年的175日,路邊空氣污染指數持續惡化,其中二氧化氮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平均濃度水平更超出世衛上限至少兩倍。
超標日數5年增逾倍
審計署報告指出,環保署06年訂立的空氣污染指數服務表現目標,即全年內任何一天的空氣污染指數不超過100,至今從未達標,超標日數更不跌反升,2007年時的超標日數為74日,2011年已增至175日,增幅為136%。
另外,環保署訂立超過25年的空氣質素指標,同樣未完全達標,其中以路邊空氣質素指標尤為嚴重,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路邊二氧化氮的全年平均濃度水平更持續上升了26%,超出空氣質素指標上限的21%至53%;而路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全年平均濃度水平,亦超出上限的9%至33%,兩者更超出世衛上限至少兩倍。
促取締政府歐盟II期柴油車
報告稱,路邊污染主要是柴油車輛排放所致,應屬政府管轄範圍,有必要優先實施措施,促請各部門加強合作,考慮提早以新車取代高污染的歐盟II期政府柴油車輛。
另外,審計署又批評,運輸署的巴士路線重整工作緩慢,在銅鑼灣、中環及旺角等交通繁忙地點,專營巴士廢氣排放量佔總車輛廢氣排放量40%。報告指出,減一成巴士班次有助減少156噸路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但在2009至2011年間,3個繁忙地點的巴士班次只減少了1.1%,建議運輸署應加強與環保署、區議會及巴士公司合作,積極減少巴士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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