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今年接獲141宗涉及入侵性美容療程的投訴,比去年同期增加37%,其中49宗有人不適或受傷。消委會透露多個個案,表示有愛美準新娘豪擲38萬元做改善體型和面容療程,在婚前3天打美白針,卻不幸導致面部紅腫,要腫着面行禮,精神崩潰。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表示,他們在投訴個案中發現至少4種值得商榷的推銷陷阱,包括﹕
1)在療程進行期間推銷,讓客人無法離開;
2)簽約後才安排醫生或專業人士講解風險;
3)以深奧的專業術語推銷,例如很多消費者不知道什麼是血清幹細胞和透明質酸;
4)所謂經過測試的療程,其實只是經動物測試,欠缺科學實證。
消委會建議市民光顧前要清楚了解療程。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851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141宗涉及入侵性美容療程,當中99宗涉及激光和彩光;42宗與打針、整形和豐胸等有關。49個案事主在療程後出現不適或引致不同程度的後遺症,例如敏感、燒傷、神經受損,嚴重者出現臉頰、胸部左右不對稱,留下永久疤痕。
共38萬元療程 退回逾20萬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事主是某美容公司長期顧客,曾簽下共38萬元的療程合約,以改善體型和面容,但效果未如理想。事主結婚在即,為留下完美回憶,在結婚前3天支付4500元打美白針,但事後感覺面頰像被火燒,又紅又痛,美容公司的醫生不作解釋便處方藥膏,但事主仍不見好轉。結果事主行禮當日,面部仍然紅腫,令她幾乎精神崩潰。事主向消委會投訴,經過4個多月斡旋,該公司向事主退回未使用的20萬元療程費和約1500元醫藥費。
另外有市民注射透明質酸隆鼻後神經膜受損,出現歪面;亦有投訴人以激光脫毛後被二級燒傷(見圖)。根據消委會數字,該141宗入侵性美容投訴,涉款共320萬元,單一個案要追討的最高金額為58.6萬元。
美容業總會倡立退款條文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認為,不顧療程風險而推銷的美容從業員應佔少數,反而業內很多人會以「買得多平得多」宣稱,或者誇大成效,讓客人購買過多及不必要的療程。他建議業界可建立退款條文,讓出現不適的消費者取回未使用的療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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