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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因在網上公開虐待學生照片而被捕的浙江幼兒園教師顏艷紅,獲警方撤銷尋釁滋事控罪並釋放,引起家長和許多網民不滿。外界質疑當局在證據確鑿的情况下為何認定顏無罪,但有法律專家認為,不可以因為個別事件成為熱門話題就迫使司法機關介入和判刑,否則等同是輿論綁架司法。
法律專家﹕輿論不應綁架司法
顏艷紅虐待幼童的照片上月開始在網上流傳,當中包括她用雙手扯着男童耳朵,將對方整個人拉起的照片。事件曝光後她被校方辭退,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她,原因是刑法中沒有虐童罪,虐待罪針對的又只是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不過,檢察機關認為理據不足,要求警方作補充偵查,最終作出無罪判定。
《東方早報》引述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何萍表示,顏艷紅的行為侵犯兒童身心,故意傷害罪是警方可考慮的範疇,但故意傷害要求輕傷以上的結果,顏的所為卻未致此結果。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與其制定虐童罪,不如擴大現有虐待罪的懲罰對象。
法律專家﹕輿論不應綁架司法
顏艷紅虐待幼童的照片上月開始在網上流傳,當中包括她用雙手扯着男童耳朵,將對方整個人拉起的照片。事件曝光後她被校方辭退,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她,原因是刑法中沒有虐童罪,虐待罪針對的又只是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不過,檢察機關認為理據不足,要求警方作補充偵查,最終作出無罪判定。
《東方早報》引述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何萍表示,顏艷紅的行為侵犯兒童身心,故意傷害罪是警方可考慮的範疇,但故意傷害要求輕傷以上的結果,顏的所為卻未致此結果。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與其制定虐童罪,不如擴大現有虐待罪的懲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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