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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廣播違牌照條款罰八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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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9日 12:00
2012年11月19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10月10日晚上8時至10月15日早上7時,停止提供任何聲音廣播服務,違反聲音廣播牌照條款。通訊事務管理局今天(11月19日)決定向該電台罰款80,000元。這次是當局向聲音廣播持牌機構第一次施加罰款的最高罰款額。

 

     根據牌照,香港數碼廣播必須每天24小時廣播,提供七條指定類型的聲音廣播服務頻道;而該電台亦有基本責任依據其牌照向公眾提供24小時聲音廣播服務。

 

     因此,通訊局認為該電台完全停止服務超過四天屬嚴重違規;其停止服務亦有違公眾對它善用頻譜的期望,而該電台亦未有交代它曾否為避免停止服務而作出任何努力。

 

     另外,就香港數碼廣播由10月21日晚上11時30分至10月31日午夜只播放音樂和重播節目,和在10月31日午夜起再度停止服務,該電台的臨時接管人於11月2日向當局申請由10月21日起更改廣播安排,為期不超過60天,以便臨時接管人有更多時間解決其資金問題。

 

     當局收到申請後已即時去信要求香港數碼廣播提交資料及理據,現時仍在等待臨時接管人提交完整的答覆,將在獲得一切有關資料後,按照既定程序考慮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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