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股權紛爭,上月10日晚上8時至15日早上7時連續4天停播,通訊事務管理指這是嚴重違規,裁決後判以最高的8萬元罰款。
通訊局指根據牌照要求,DBC必須每天24小時廣播,提供7條指定類型的聲音廣播服務頻道,指作為聲音廣播持牌機構,DBC有基本責任依據牌照提供24小時聲音廣播服務,故通訊局認為DBC完全停止服務超過4天屬嚴重違規。鑑於DBC所獲分配的頻譜屬有限和珍貴公共資源,DBC停止服務有違公眾對它善用頻譜的期望。通訊局指參考DBC的陳述後,決定罰款8萬元,此金額為通訊局向聲音廣播持牌機構第一次施加罰款可作的最高罰款額。
另外,就DBC由10月21日晚至31日只播音樂,以及於10月31日午夜起再度停止服務事宜,DBC的臨時接管人向通訊局申請批准DBC廣播安排,以便臨時接管人有更多時間解決DBC資金問題。通訊局指會按既定程序考慮申請。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