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兒子今年5歲,念K3,班主任說他在學校被老師發現偷小玩具,他說是某同學叫他把玩具放進褲袋中,但老師向該同學查問,同學卻說他沒有叫小兒偷玩具,老師再向全班查問,各有不同答案,最終兒子也承認是自己把玩具放在褲袋裏。其實前陣子他也曾在課室取了老師相機的電芯回家,問我家裏的相機是否用得着?我告訴他不要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樣會被警察捉走。兒子是祖父母及外祖父母長孫,他家中已有很多玩具,想要什麼,大人都會買給他,為何他仍要偷玩具呢?
當孩子做出不當行為,我們要注意他的行為動機,理解背後原因,才能對症下藥,把情勢扭轉過來。
這孩子在家不乏大人關注,物質也應有盡有,「偷」的目的應不是因為匱乏,家長也沒必要假設這是一種慣性行為,或因此有快感、刺激。孩子可能只是簡單直接地想:「我家也有這個相機,這個電芯我們也用得着,要拿給爸爸」,動機就是取悅父母,其意願可能是美好的,父母處理這類事情,要拿揑得宜的確不易,手法更會影響成效。
行動配合 歸還物品並道歉
孩子動機良好,但順手牽羊拿別人的東西,無論如何都是錯的,這一點必須讓孩子清楚明白。爸媽除了在口頭上說:「不應該拿不是自己的東西」以外,在行動上也必須配合所說,例如把拿走的東西還給人,而且孩子應學習親自向受害者道歉。讓他知道,擅取他人東西是要負上責任的。
在此我們要提醒一下,教導孩子要用貼近現實可行的方法,切忌不實的嚇唬,例如對這麽小的孩子說警察會捉走他,可能會令他害怕一會,但最終並沒有實現,事情虎頭蛇尾不了了之,反而令孩子心存僥倖,膽子更大,這是教導失效的致命原因。
給予相應教訓 學會推己及人
要這年紀的孩子明白自己錯在哪裏,除了口頭告誡、物歸原主和道歉,希望別人原諒以外,最好給予相應教訓,例如,孩子不問自取,拿走別人的玩具,後果就是晚上不能玩平時最愛的玩具,也沒有其他娛樂,只能做一些父母安排的家務,眾人要合作不可逗他、討好他,令他確實知道落寞、想玩又沒得玩的心情,從中感受別人失去心愛玩意或需要的物件時的心情,當「懲罰」結束時,爸媽也應該再引導他說出感受,推己及人。最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想要什麼玩具和物品,要有正確途徑,例如向物主借玩具或輪流玩,並答應玩多久就歸還等。爸媽應和長輩說明不應讓孩子喜歡什麽就有什麼,這只會助長他予取予㩦的習慣。說出問題,大家同心用一致手法教好孩子是成功的關鍵。
資料提供﹕心窗身心發展輔導中心高級輔導及培訓主任(註冊社工)李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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