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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指出,寶血醫院涉嫌違規分租地方,營運寶血醫院的明愛前日向本報表示,他們只是「外判」服務,並沒分租。但地政總署昨日回應時指出,署方上月曾批准寶血的承批人,即寶血女修會把醫院繼續分租給明愛,但除此之外,署方並沒批准該明愛作其他分租安排。
只批准承批人分租明愛
寶血醫院的地皮是1930年由政府以低地價批給寶血女修會(承批人),地契列明除獲豁免,否則不可分租。地政總署回應指出,1993起年以「短期豁免書」豁免地契的「轉讓限制」,准許修會把醫院分租給明愛;今年10月再批出豁免書,但明愛要按年續期。
地政總署強調,「除此之外,地政總署並沒有就該醫院批准承批人或明愛作其他分租安排」。換言之,若明愛以分租形式出租醫院屬違反地契。明愛早前稱,會繼續以外判形式與多間醫療中心合作,維持寶血醫院部分醫療服務,但未有澄清「外判」與「分租」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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