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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3規範惹收緊疑慮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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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3日 23:00
2012年11月23日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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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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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經參與起草國家主席胡錦濤早前發表的中共十八大報告的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一篇文章中詳述「豐富『一國兩制』實踐」,提到要將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完善特首向中央述職和報告重要情况、重大事項制度,落實好中央對主要官員任命權,並且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擔心,張的信息是中央欲收緊一國兩制,內地學者廉希聖稱這只是把實踐形成的做法轉成制度,張說的做法都有根據。


內地學者﹕把實踐轉成制度 有根據

胡錦濤發表中共十八大報告後,內地即出版《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書中撰寫題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一文,闡述報告談及的一國兩制。在6000字文章內,除指出香港應適時就《基本法》23條立法,又不點名批評有人以普通法解釋法律由法院負責為由,「排斥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甚至危言聳聽地攻擊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指這是「無視基本法的規定、不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的表現」。


「完善」官員述職任命制度報告重大事項

對於一國兩制的落實,張曉明說,在基本法實施過程中不斷遇到新情况、新問題,他說要將「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使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運行」。


張曉明提出3點要完善的規範內容,包括﹕

1.「要進一步完善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述職和報告重要情况、重大事項的制度,把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關係落實好」;

2.「完善與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相關的制度,把中央對主要官員的任命權落實好」;

3.「完善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擔心張曉明提出的3點,是中央想「收緊一國兩制」。他認為,張應要說出現時在落實一國兩制中出現什麼問題,並指部分安排如述職和特首任命等,「實際上已做了10多年」,他「看不到特首回內地述職,還有什麼可以完善」。


落實特首任命權 陳文敏憂為普選特首鋪路

至於「立法監督權」,陳文敏認為,香港立法機關所立的法例,大部分只與香港內部事務有關,看不到監督權有什麼完善的空間,他認為「監督權」在香港人聽來,「像內地法律術語,亦令人擔心中央欲收緊一國兩制」。


他表示,中央已承諾2017年可普選特首,稱實際只可透過提名門檻作為「迴轉」,但若將特首提名門檻定得太高,將引起各界反彈,擔心張曉明今次言論是為日後特首普選鋪路。他說,以往特首選舉的結果只會報請內地,而張的說法似是代表中央行使實際任命權,可能會否決特首選舉結果,「若是這樣,便會嚴重影響高度自治」。


馬嶽:立法監督權制度化 或干預高度自治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質疑張曉明提出的3點是否適合用法律形式規範,「特首何時述職,如何以明文規定?」至於張提出對立法機關的監督權,他認為現時本港法律交到人大常委會備案,常委會有權發還牴觸基本法或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法律,若張曉明指的是將這程序制度化而非改變做法,就不牽涉監督,否則便是干預本港的高度自治。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廉希聖對張曉明稱要完善對港澳立法報備審查、特首述職、官員任命等制度,認為這是因為基本法只定出原則,沒有明確規定細節,所以有關方面將實踐形成的做法轉化成制度,他相信張所說的做法,都有其根據。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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