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創辦信興集團的「電飯煲大王」蒙民偉前年去世,引發多宗涉及蒙兩任妻子及兩名遺產執行人之間的訴訟,由於訴訟從未公開,外界對爭議不得而知。惟上訴庭昨審理其中一宗爭議時,揭露蒙原來已立遺囑,將妻女列為其信託基金的受益人,妻女另更獲贈物業,惟前妻表明大力反對,涉及逾50億元遺產案一觸即發。
蒙民偉與前妻楊雪姬育有6名子女,兩人2002年離婚,當時楊獲逾10億元贍養費。蒙其後與酒店侍應王蓓芬結婚,兩人育有女兒蒙珮兒。蒙於2010年7月病逝,享年84歲。生前出任東亞銀行非執董的蒙民偉,死後由東亞主席李國寶及律師蔡奮強出任遺產執行人。
與前妻02年離婚贍養費10億
蒙的前妻楊雪姬早前興訟,向執行人索取蒙在離婚官司中涉及他名下物業的文件,但申請被拒絕;及後現任妻子王蓓芬及其女兒亦作出同樣申請。該案件仍未審理,惟執行人先興訟要求法庭頒令,涉及遺產官司的訴訟開支,理應在遺產中扣除,但遭王一方反對,法庭早前裁判執行人勝訴,認為訴訟開支可在遺產中扣除。
王不服判決,昨派英國御用大律師Gilead Cooper提出上訴,認為執行人的責任是保護遺產,其權力僅涉及金錢利益,故其他爭議不應由執行人處理。惟代表執行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黃國瑛表示,執行人的責任是保護遺產,令其利益不會受損,故涉及遺產利益的事宜亦屬執行人的責任。上訴庭將押後裁決。
庭上又透露,根據蒙的意願,王蓓芬母女可獲一個物業,並可成為在海外註冊的信託基金受益人,但楊雪姬一方則表明反對上述安排。
事實上,高院去年曾批准王蓓芬可從她與蒙民偉聯名的東京三菱銀行戶口提款,戶口有數億日圓存款。另外,王及女兒去年9月入稟指蒙民偉與王聯名持有敬威證券一戶口,要求把戶口存款和證券判予母女兩人。
另外,蒙死後亦涉錢債官司。今年4月,信興集團旗下公司入稟,指蒙民偉於2002至2010年間,從信興旗下公司及股東挪用19.7億元貸款,要求蒙的遺產執行人清還涉款。
【案件編號:CACV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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