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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任珠寶女商人助手的中年漢,在兩人共事逾5年後戀上對方,他私下複製女商人寓所鑰匙,趁對方到內地公幹,潛入對方家中,偷去百件內衣褲,以作「欣賞」。中年漢昨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遭還押候懲。
趁事主離港偷內衣「欣賞」
38歲的被告葉潤輝有14次案底,其中4次涉及不誠實紀錄。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家人關係惡劣,其父於6年前過世,其母在他年幼時已出走,被告或因此受影響而犯案。
被告與36歲的陳姓女事主曾共事逾5年,案發前兩個月,由於陳的經濟情况有變,被告與她終止僱員關係,但兩人仍會在教會相見。辯方披露,被告因此「將友情和感情混淆」,迷戀上對方。
女事主的姊妹曾把女事主寓所的鑰匙交予被告,詎料被告乘機複製。今年7月18日,趁女事主到內地公幹一天,他「把握時機」潛入對方美孚新邨寓所,半小時內把對方100件內衣褲偷走,當中不乏色彩艷麗的性感內衣套裝、襪帶及三點式泳衣等。惟被告未有把衣物帶回家中,反而以黑色垃圾袋裝載,藏於女事主住所大廈的梯間。
複製鑰匙入屋贓物棄梯間
女事主公幹後返家,赫然發現內衣褲被一掃而空,大驚報警。警方翻查大廈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曾出入女事主住所樓層,於8月17日在被告元朗裕景坊寓所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更直指內衣褲用作欣賞。
辯方昨指出,被告當日一時衝動犯案,偷去的100件內衣褲總值1萬元,不算珍貴的東西。被告一直迷戀女事主,為人內斂方會犯案,他在事發後亦得教會朋友支持。
法官認為被告偷去衣物後,將之藏於梯間的行為並不尋常,希望進一步了解他。案件將押後至12月7日判刑,以等候心理醫生報告,其間被告需要還押。
【案件編號:DCCC9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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