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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領匯不切實際 促進競爭才是正途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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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6日 06:35
2012年11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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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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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上周否決由議員提出的「回購領匯」議案。房委會早年經營商場確實效率低下,領匯上市時獲得社會廣泛支持,但近年領匯租金狂升又確令商戶叫苦連天。事到如今,上市已不可逆轉,動用大筆公帑回購亦不切實際,只會慷納稅人之慨肥了私人投資者,最有效的方法還是政府盡力增建商業設施,與領匯的商場競爭,打破壟斷,利用市場力量保障基層消費者的權益。


上市有其歷史因由

當年主流民意認同

要討論領匯爭議,不能脫離歷史背景。領匯前身是房屋委員會為公共屋邨居民而設的商場、零售和停車場設施,由於設施大多由公務員管理,營運效率低下,殘破失修、空置率高等弊病屢見不鮮,大量公共資源被浪費。再加上房委會出現財政困難,當年在SARS之後,政府連年錄得財政赤字,在這情况下政府決定把領匯上市,確實獲得不少港人及政黨的支持。


只是,領匯上市後卻衍生一連串問題。領匯自2005年上市以來,每呎租金升幅達81.5%,不少商場變成由大型連鎖店主導,地區小店幾乎被趕絕,引來不少居民投訴,也因而引來要求政府回購領匯的訴求。


若當年社會能預視今天領匯營運所出現的問題,也許會對上市一事三思而後行。現實告訴我們,並非所有政府營運的項目都有條件私營化,若沒有足夠的監察及防止壟斷法規配合,保障小市民利益,貿然私營化可能會帶來巨大不良後果。


以醫療及教育為例,香港的公立醫療及教育體系花費公帑甚多,官僚浪費之處時有所聞,但私家醫院與私立或自負盈虧學校的問題同樣嚴重,若把醫院學校私營化,衍生的社會問題可能更大。房屋市場也是另一例子,香港樓市就是被指私營份額過大,造成嚴重社會不公,要求增建公營房屋的聲音不絕。


由此可見,並非所有政府項目都有全盤私營化的本錢,一切要視乎個別情况而定。以領匯上市為例,以私營化杜絕公務員官僚浪費這一大方向相信是對的,但以香港目前對小商戶保障欠奉的營商環境而言,也許不應走得太極端地賣斷股權,而應留有一手地保留控制性股權,又或改以外判方式營運,以保留政府的最終話事權。


事到如今,不論是對是錯,上市已成既定事實,要把領匯回購,則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課題。在目前的經濟及政府財政狀况下,動用大筆公帑把之回購是否合理,社會必須慎重考慮。


回購涉及巨額公帑

等同慷納稅人之慨

領匯2005年11月上市至今,上周五收市價是當年招股價4倍有多,市值逾900億元,即使回購25%股權也要花近230億元。政府的長者生活津貼方案一年也只花62億元,回購費用足以派3.7年長津,這筆開支是否合理?此外,一旦傳出政府有意回購,股價勢將大升,而政府表明回購後會減租讓小商戶繼續經營,等同用超高價格送錢給私人投資者然後接手經營蝕本生意,如此的公帑運用邏輯是否合理?這是否對納稅人負責任的表現?在在相信都會引來極大爭議。


有建議指政府應在金融海嘯後趁股價低迷的時機回購領匯,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金融危機發生後往往出現經濟蕭條,甚至帶來結構性財赤,每年600億赤字的日子港人還歷歷在目,要求政府冒着財赤風險把領匯回購,根本是不負責任之舉。


更重要的是,政府已明確指出,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即使政府擁有10%或以上的基金單位,成為「重大持有人」,亦不能就涉及利益衝突的交易投票,因此就算政府取得一定數量的領匯基金單位,也不能要求領匯隨便放棄其運作模式,以求減少租金收益來幫助租戶。


綜上所述,從政府財政及法規的考慮出發,回購領匯實在難以執行。如今最合理可行的做法,是由政府盡快增建零售商業店舖,引入競爭。政府每年都要興建大量公共房屋,這批新屋苑的商場與停車場就是潛在的新競爭者,好應好好利用,政府亦應在規劃上預留更多位置興建商店,利用市場力量,迫使領匯以更合理的租金營運。總之,當年上市的決定是否正確,社會應當檢討並汲取教訓,但今天要回購領匯,根本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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