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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房屋署署長栢志高表示,2008年從比利時調任回港後,與太太在西貢購入物業作投資之用,和預備在適當時候用作退休後的居所;在購入物業後,絕對沒有加建任何構築物。
栢志高今天(11月26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為釋除公眾疑慮,他已取得現租客同意,並主動委託建築工程承辦商拆卸該物業一道玻璃頂蓋和簷篷,預計今天完成。他並會全面檢查該物業,若有需要,會作進一步跟進。
他表示,有關物業的買賣由其律師代為處理,並曾檢查該物業以作估值之用,結果沒有收到負面報告,而銀行亦批出按揭貸款。
一如其他沒有受過建築工程專業訓練的物業買家,他和太太在購入該物業時,並不曉得該物業是否有違例構築物。他們當時有應租客的要求,裝修物業和進行必要的維修。而該物業購入後便作出租用途,他和太太從未入住,亦甚少造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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