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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7歲印傭涉撫摸6歲少主的下體,昨日就非禮罪受審。男事主供稱其下體一向有發炎問題,被告今年7月底替他在冲凉後更衣時,隔着毛巾「像抹枱一樣」不斷摸其下體,令他感到痛楚,向母親投訴。
事主X昨透過視像系統供稱,被告Hikma是其第6名家庭傭工,今年5月5日開始工作,3日後便摸他下體,其母於8月報警及解僱被告。X指其母曾特別指明,被告為X抹身時避免觸及其下體,惟被告「得閒」就摸他下體。X指「咕」是「男人的重要部位」,他曾向被告表示「唔好」及掃開她的手,但情况未有改善。
事主稱擦身時被摸下體 感痛楚
惟辯方指X自稱其下體自一兩歲便經常發炎,質疑X僅因被告為他擦乾身體時誤觸及其下體,便以為構成非禮。辯方又指X在客廳看電視涉被摸時,X的姐姐坐在旁邊,應留意到被告的行為,質疑X是因為妒忌被告與其姐關係較好而作出指控。案件押後續審,被告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38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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