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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牆鑿窗 房屋署長再被揭疑似僭建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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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7日 21:15
2012年11月27日 21:1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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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署「一哥」洋房物業再發現懷疑第三個僭建物。本報前日披露運輸及房屋局常秘及房屋署長栢志高,名下西貢洋房天井及簷篷共有兩項僭建物,栢志高昨已委託承辦商拆卸。不過,昨日有土地及結構工程師認為,該洋房天台梯間一道主力牆,未入則開了一扇面積約18方呎的窗,屬第三項違例建築或僭建物。


結構牆改動須入則

該洋房的外牆鑿了一道3呎乘6呎的窗戶,並接上窗簾,本報翻查屋宇署網上系統,最新紀錄反映該改動未有入則。土地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表示,翻看洋房獲批的建築及結構圖則,發現該外牆是主力牆亦即結構牆,按建築物條例,任何涉及結構的改動,都要入則審批,未入則開鑿則屬違例,最高可被罰款及判處入獄。


蘇表示,由於結構牆負責樓面承重,要小心計數,才能改動。本報發現,栢志高洋房附近的數間洋房未有同類改動。本報就這項改動向房屋署新聞組查詢,發言人表示栢志高否認曾改裝該窗戶,重申栢志高會全面檢查該物業,有需要會跟進。屋宇署對於洋房該項改動,截稿前未有回應。


栢志高否認曾改裝

本報昨報道,栢志高名下西貢洋房,天井被僭建一道面積65方呎的玻璃頂蓋以及僭建長一倍達3呎闊的玻璃簷篷。栢志高取得現租客同意後,昨委託建築工程承辦商拆卸該兩項僭建物,並表示日內可完工。


栢志高昨日透過政府新聞處,以書面再次解釋事件,表示他及太太購入上述物業,一如其他沒有受過建築工程專業訓練的物業買家,並不曉得該物業是否有違例構築物。而他們當時有應租客要求,裝修物業和進行必要的維修,不過在購入物業後,絕對沒有在該洋房加建任何構築物。該物業購入後便作出租用途。


兩僭建昨動工拆卸

栢志高上司、運房局長張炳良昨日出席活動後主動談及事件,對於栢志高曾表示不懂分辨上述兩項搭建物是否僭建,他相信這是栢志高的即時反應,續稱栢志高告訴他,購入洋房時透過律師替他辦理各方面的手續,一直未為意有違規建築,亦沒有到該處仔細察看。張表示,屋宇署會派人巡查該物業,有關政府部門一定會依法處理。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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