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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假標籤豬骨罰萬五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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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7日 12:00
2012年11月2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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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黃大仙一間連鎖超級市場因售賣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豬骨,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天(11月27日)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罰款15,000元,案件中七包豬骨被充公。

 

   香港海關6月時發現該超級市場出售的新鮮豬胸部和頸部脊骨和豬腳骨,附有失實標籤「本地鮮宰豬尾骨」,檢獲七包約值140元但以折扣價89元出售的豬骨。

 

   豬尾骨的售價較一般豬骨高,將其他部位的豬骨標示為豬尾骨,即使售價較低,仍會誤導消費者以為可用低價買到較貴的貨品。

 

   海關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對於此類失實貨品陳述的案件,不論涉案商舖的規模及貨品價值多寡,都會不遺餘力地加以打擊。

 

   市民如懷疑購入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應妥善保存該貨品及有關購貨發票或單據,並致電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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