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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案 官准押後明年4月審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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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9日 06:35
2012年11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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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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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英冠球隊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7.2億黑錢案,原於昨日在區院開審,上周五申請審訊延期失敗的楊家誠,昨向主審法官再提申請。法官考慮到公眾利益、審訊公平及公正後,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9日開審。


代表楊家誠(52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再次以楊剛向友人籌得資金支付律師團隊費用、需時準備等理由,向法官游德康申請將案件押後。他認為楊應有權享公平審訊,辯方需在律師協助下處理此複雜案件。他又指出,控方案情簡單直接,辯方卻需蒐集多方證據,以解釋該筆懷疑黑錢的來源,但又面對不能離港等限制,故要更多時間蒐證,法官對此亦表認同。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稱辯方有意拖延審訊,但法官不認同,並相信楊在資產被凍結下,亦希望案件盡快獲得結果;但假如審訊如期開始,被告或要在無律師代表下自行處理案件,法庭終需花長時間向他解釋法庭程序。


控方將傳召19證人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9日開審,預料需時25日,並於3月25日預審,控方指是為了避免辯方再次「在最後一分鐘提出申請」。另外,審訊時控方將傳召19名證人,包括曾處理楊的銀行、證券戶口的職員、警員及鑑證專家等。


【案件編號:DCCC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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