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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6歲無業少年重遇19歲小學同學,合謀上演禁錮「大龍鳳」。無業少年稱因不想回家,串謀當運輸工的小學同學,致電少年的父親訛稱少年被禁錮,要求對方交出60萬元贖金,其父擔心愛兒有危險報警,揭發逆子惡行,力保不失。兩青年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還押至下月19日再判。
重遇小學同學 稱不想回家
兩被告分別是運輸工曾穎豪(19歲)及報稱無業的被告鍾翰文(16歲),同被控1項企圖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出,他們涉於去年11月2日在電話訛稱鍾翰文被扣留,要求鍾新民(鍾翰文父親)交出60萬元贖金。兩被告認罪,裁判官決定先索教導所、勞役中心、更生中心及感化等報告,押後判刑。
倘成功 同黨可獲3萬元
鍾翰文警誡下承認為了詐騙父親的金錢,遂與曾穎豪合演這場騙局。曾則指出,全因鍾翰文稱不想回家他才想出這個詭計,又稱如果成功騙財他會得到3萬元報酬。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中午鍾父見兒子拿學生手冊獨自離家,到粉嶺聯和墟開辦銀行戶口,直至晚上6時兒子仍未返家,致電手提又無人接聽。當晚9時,鍾父接獲曾穎豪來電,指其兒子被扣留,要求鍾父翌日下午3時前,將60萬元贖金送到上水的匯豐銀行。鍾翰文接過電話,親口向父親說現被3至4人扣留於粉嶺新「屋仔」。
父擔心安危報警揭發
鍾父因擔心兒子安危到上水警署報警求助。反黑組探員到鍾家中調查,在鍾翰文睡房發現曾的電話,再憑電話找到其住址。曾穎豪見警員登門調查,立即坦認鍾翰文只是在另一名不知情的友人家中,並帶警員去找鍾翰文。
【案件編號﹕FLCC25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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