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網】
屋宇署署長區載佳說,屋宇署已就處理貝璐道四號和五號屋的僭建物回應傳媒查詢,說出在處理個案時的實情,會採取的行動和調查。但連日來有不基於事實的指控,說該署職員包庇業主,或因受高層壓力而停止調查,是對該署職員不公,亦絕無其事。
區載佳今天(11月29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處理僭建物的執法工作由經驗非常豐富的專業團隊處理,以專業、不偏不倚和依法辦事的精神處理每一宗個案,不會因業主的身分而作特別嚴厲,或特別寬鬆的處理。
關於貝璐道四號屋地下低層的磚牆,他重申,6月26日看到傳媒有關懷疑僭建的報道,已即日到現場視察,看見原來的士多房作了改動,其外牆仍然存在,但沒有門讓人見到後面的情況,所以當時沒有發現僭建的工人房。
他說,當時發現某部分位置與批準圖則有出入,雖然沒有發現僭建的工人房,但認為仍需跟進,並在6月27日發信給業主的專業人士,要求提供關於建造這面牆的資料和目的,以便繼續調查和跟進。因這不是有明顯危險的個案,所以該署按一貫做法,給業主時間提供資料,作進一步調查後,才決定下一步工作。
區載佳說,該署在6月28日回應查詢時是說出事實,當時的確沒有發現工人房,亦說了會繼續跟進,絕對沒說停止調查,顯示同事從沒受上級壓力,而停止一些本來根據其專業判斷、法例要求和既定程序要求的調查。
而回應時沒有提到牆身問題,是因仍在進行調查,和正要求認可人士提供資料,所以按一貫做法,不提供一些未完成的調查工作的細節。而後來上周五業主發表聲明,提到牆身後是僭建的工人房,但用牆圍封了,證明與當天視察相同。
該署隨即邀約其專業人士到現場視察,發現牆身情況與6月26日時情況相若,所以要求安排打開牆身,進內視察。這顯示該署職員在處理個案時,絕對沒有包庇業主,亦從沒受上級壓力而做出不做應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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