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腸癌五旬主婦去年初於浸會醫院準備切腸手術,晚上喝下約兩公升瀉藥後一直無排便,翌晨即腸穿孔,4天後不治。家屬認為事涉醫療失當,死因庭昨展開研訊。裁判官指家屬事隔數月才提出死因有疑,但當時無驗屍、遺體亦已火化,死無對證。
事隔數月才提出懷疑死因
女事主梁綺媚(56歲)前年12月28日,因肚痛向李耀庭醫生求診,檢查發現上結腸有開始霉爛的腫瘤,而且腸壁發大、有穿腸危機,緊急轉介個案予於浸會醫院掛單的外科醫生李國強。
李國強安排梁去年1月10日入住浸會醫院,準備切腸。梁的女兒范婉茵說,護士要求其母喝兩公升瀉藥清理腸道。
范憶述,當晚母親曾說「愈來愈肚痛」,但精神狀况不俗,至翌晨獲李國強告知,其母因腸道穿孔,須進行緊急腸道切除手術,雖然手術當日順利完成,但其母延至15日早上不治身亡。
李國強在死因醫學證明書上,用英文寫下死因為中毒性休克綜合症、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糞便性腹膜炎、迴腸穿孔及盲腸癌,死亡證亦列出相同死因,分別由范及其父簽署作實。
惟范數月後認為母親死因有可疑,她向衛生署查詢後得悉,其母1月10日晚至1月11日早上曾嘔吐及便血,醫生曾用電話遙距指示護士用藥,認為事有蹊蹺。
官:憑你諗諗吓以為食瀉藥死咗?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質疑,擁有化學碩士資格、並於政府化驗所任職技術員的范婉茵,對死因有懷疑卻沒要求驗屍,還簽署文件作實,連番質問﹕「你簽了名,沒有驗屍,遺體亦已火化,就憑你係度諗吓諗吓就以為死者係食瀉藥食死咗?」
1月10日晚至翌早負責照顧梁的護士王絲雅作供,表示當晚每隔1小時為事主檢查一次,事主曾兩度嘔吐,嘗試排便時發現紙巾沾了幾滴血,故以電話請示醫生及按指示施藥。翌晨另一護士接更,發現無法為梁量血壓,再致電李國強,李半小時後趕至醫院搶救。
【案件編號﹕CCDI7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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