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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工會促署方交代執法標準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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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1日 21:35
2012年12月0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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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屋宇署前日實地印證,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不符圖則的磚牆後有323呎「地庫」,但昨日卻不願透露有否去信要求特首清拆,有別於唐英年大宅被證有地庫後,翌日即公布全港已去信勸喻業主清拆。有學者認為,署方的處理手法應避免令市民有不一致的觀感。屋宇署兩個工會昨發聯合聲明,稱事件令同事「有很大困擾」,更籲署方「準確交代」執法標準。


工會:同事很大困擾

屋宇署本地屋宇測量師協會及測量主任權益小組昨聯署向傳媒發信,表示明白公眾對個別個案的處理手法產生疑問及猜測,認為署方可向公眾清晰及準確交代執法準則,讓市民大眾可根據事實真相評論,而非只靠推斷,以釋社會大眾疑慮。


該會強調,署方同事會「默默耕耘……決心維護專業操守,絕不容許所謂包庇或施壓的情况出現」。


巡唐宅翌日即發勸喻信

本年2月,梁振英在特首選戰中的主要對手唐英年的九龍塘約道大宅被揭有地庫,屋宇署視察翌日即透過書信公開表示已發出勸喻信,要求唐英年自行清拆僭建物,並限令於7日內委託認可人士提交補救方案進展計劃,以及會跟進傳媒報道個案可能涉及的失實陳述等罪行。


另外,對於近一年被揭有僭建的高官,屋署亦多於視察翌日即發信,指示業主清拆僭建物,例如去年5月31日,時任特首曾蔭權被傳媒揭發名下的中半山麥當勞道物業以玻璃密封露台,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視察後,翌日便表示會發出勸喻信,並表明如曾蔭權未能於一個月內證明沒違規,便會發出清拆令,命令業主兩個月內清拆。


立法會公民黨議員湯家驊曾因住所僭建而向公眾道歉。他昨日說,當時屋宇署從入屋到公開判定其僭建物,僅花了半天,但屋宇署今次處理梁宅,至今仍稱地庫是「樓面面積」,未定義是否僭建,明顯不屬優先處理或嚴格執行,「他們(屋宇署)應盡快以行動說服香港人」。


屋宇署人員前日到梁宅視察,並破牆證實有323方呎地庫,帶隊的高級屋宇測量師朱煒堯表示該署會進一步分析及評估資料。本報昨日向屋宇署查詢是否已向業主發信,發言人表示昨日無法提供進一步資料。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近一年屋署視察高官大宅僭建後,往往於翌日公布發信等跟進行動,但梁宅卻未有跟隨,肯定會讓市民有處理不一的觀感。鍾表示,由於有慣例比較,所以「就算你實際不是有意(作不同處理),別人都認為你是」。他表示政府應對市民的觀感更為敏銳。


梁國雄擬彈劾梁 人力支持

梁振英昨於海南三亞與傳媒會晤,未有再回應大宅僭建問題。立法會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則計劃彈劾梁振英,人民力量表明支持,民主黨劉慧卿、工黨何秀蘭說,梁國雄要將具體指控寫出來才會考慮支持。公民黨梁家傑認為,目前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梁振英違法,應先以權力及特權法查明真相。另外,身在北京的發展局長陳茂波表示,根據屋宇署的聲明,他們會分析視察所得資料,亦會與業主所委託的認可人士聯絡,才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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