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公布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重用計劃,西座將配予律政司和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作辦公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歡迎,認為可配合香港打造成國際法律服務中心。此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公布,行政會議在考慮業主反對後,決定不把何東花園列為古蹟。
當局在2010年底就中區政府合署的計劃進行諮詢,6月公布修訂計劃,但仍有強烈的不同意見,爭議不少,同時中座和東座亦未能滿足律政司對辦公室樓面的需要,而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亦需要辦公室樓面,所以認為可把西座配予律政司和非政府組織。
提升國際地位
袁國強今天(12月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顯示政府一直重視法律工作、維護法治的工作和尊重法治作香港核心價值的工作的決心。律政司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是把香港打造成一個國際法律服務,特別是仲裁調解服務中心,有關方案可配合這方面的工作。
他說,律政司的辦公室已不夠用,而且很多人員需分散在附近的政府和私人辦公室工作,在資源調配和聯絡上極不方便。律政司餘下的辦公室遷往西座,可以全面整合辦公室,令部門運作和通訊更方便,和更善用資源。
他指出,自2008年起已陸續有國際性組織在港設立辦事處,本月13日海牙國際司法會議亦會在港成立中心,為其亞洲區首個中心,這些國際法律組識決定在港成立中心,有助提升香港在法治的地位,亦證明在一國兩制落實下仍可有有效法律管治。至於其他組織如何利用西座的安排,律政司將與其他部門詳細研究。
方便部門運作
有關方案可集中律政司各部門,提升工作和服務效率,而香港主要行政立法機關都設在中環金鐘一帶,把中、東、西座撥作律政司總部,可體現政府對法律工作的重視和對法治的尊重。
西座為非政府組織提供辦事處,也有助它們發展服務,締造良好環境,吸引更多類似的國際法律機構來港設立辦事處,提升香港作為區域性法律服務中心和亞太區仲裁和調解中心的競爭力。現時律政司的辦公室則可騰空供其他部門使用,並節省租金開支。
檢視保育政策
陳茂波在同一記者會上說,去年10月古物事務監督在諮詢古物諮詢委會後,宣布把何東花園定為法定古蹟並通知業主,業主當時已表明反對,並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行政會議在考慮業主反對後,指示監督不得列該花園為古蹟,所以可按早前屋宇署批准的圖則,重建何東花園。
他指出,當局的政策目標是在尊重產權和保護文物間取得平衡,但不是每名市民都認同動用數十億元保護古蹟,所以一直採經濟誘因,換取私人業主交出或保育歷史建築,但不是每個個案都一樣,相近的經濟誘因不一定能發揮作用,該花園的案例啟示要檢視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保育政策。
他說,現行政策是否需要改變,需要的話該如何變,社會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希望用巨額公帑換取私人歷史建築的保存,或有關建築須達某個歷史價值水平,或賠償金額不可超過某個數字等,當局都會檢討,以便推行政策時能更切合公眾對保育的期望。
前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古諮會主席陳智思和他也因曾參與擬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的程序,所以在行會討論相關呈請時都沒有出席會議。
政府公布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重用計劃,西座將配予律政司和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作辦公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歡迎,認為可配合香港打造成國際法律服務中心。此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公布,行政會議在考慮業主反對後,決定不把何東花園列為古蹟。
當局在2010年底就中區政府合署的計劃進行諮詢,6月公布修訂計劃,但仍有強烈的不同意見,爭議不少,同時中座和東座亦未能滿足律政司對辦公室樓面的需要,而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亦需要辦公室樓面,所以認為可把西座配予律政司和非政府組織。
提升國際地位
袁國強今天(12月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顯示政府一直重視法律工作、維護法治的工作和尊重法治作香港核心價值的工作的決心。律政司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是把香港打造成一個國際法律服務,特別是仲裁調解服務中心,有關方案可配合這方面的工作。
他說,律政司的辦公室已不夠用,而且很多人員需分散在附近的政府和私人辦公室工作,在資源調配和聯絡上極不方便。律政司餘下的辦公室遷往西座,可以全面整合辦公室,令部門運作和通訊更方便,和更善用資源。
他指出,自2008年起已陸續有國際性組織在港設立辦事處,本月13日海牙國際司法會議亦會在港成立中心,為其亞洲區首個中心,這些國際法律組識決定在港成立中心,有助提升香港在法治的地位,亦證明在一國兩制落實下仍可有有效法律管治。至於其他組織如何利用西座的安排,律政司將與其他部門詳細研究。
方便部門運作
有關方案可集中律政司各部門,提升工作和服務效率,而香港主要行政立法機關都設在中環金鐘一帶,把中、東、西座撥作律政司總部,可體現政府對法律工作的重視和對法治的尊重。
西座為非政府組織提供辦事處,也有助它們發展服務,締造良好環境,吸引更多類似的國際法律機構來港設立辦事處,提升香港作為區域性法律服務中心和亞太區仲裁和調解中心的競爭力。現時律政司的辦公室則可騰空供其他部門使用,並節省租金開支。
檢視保育政策
陳茂波在同一記者會上說,去年10月古物事務監督在諮詢古物諮詢委會後,宣布把何東花園定為法定古蹟並通知業主,業主當時已表明反對,並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行政會議在考慮業主反對後,指示監督不得列該花園為古蹟,所以可按早前屋宇署批准的圖則,重建何東花園。
他指出,當局的政策目標是在尊重產權和保護文物間取得平衡,但不是每名市民都認同動用數十億元保護古蹟,所以一直採經濟誘因,換取私人業主交出或保育歷史建築,但不是每個個案都一樣,相近的經濟誘因不一定能發揮作用,該花園的案例啟示要檢視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保育政策。
他說,現行政策是否需要改變,需要的話該如何變,社會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希望用巨額公帑換取私人歷史建築的保存,或有關建築須達某個歷史價值水平,或賠償金額不可超過某個數字等,當局都會檢討,以便推行政策時能更切合公眾對保育的期望。
前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古諮會主席陳智思和他也因曾參與擬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的程序,所以在行會討論相關呈請時都沒有出席會議。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