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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開價索70億 何東花園棄列古蹟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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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5日 06:35
2012年12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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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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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座近年社會積極爭取保育的歷史建築,昨日命運迥異﹕逾80年歷史的山頂大宅何東花園,由於業主何勉君堅持不換地保育,並向政府索價70億賠償,發展局長陳茂波昨宣布放棄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業主可隨時決定大宅去向;至於政府總部西座,陳茂波則推翻前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一度堅持拆卸的決定,落實保留重用作律政司辦公室,以及讓海牙司法會議等國際司法機構進駐。


西座保留 律政司搬入

政府昨午突然落實處理兩座歷史建築保育炸彈。陳茂波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指示古物事務監督,不得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但會聯絡業主,盼業主盡力保育。律政司長袁國強則否認政府向業主屈服,「不是(政府)有無牙力問題,而是政府考慮一籃子因素後,認為必須尊重私人產業擁有權」。


何東花園屬中國文藝復興式建築,建於上世紀1920年代,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古物事務監督去年1月建議列為法定古蹟,但現時業主、何東孫女何勉君反對,並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雙方拉鋸多時。


陳茂波昨表示,前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親自與業主會面9次,曾提出換地或支付30億元補償方案,但業主卻索價70億,更堅持不會開放物業讓遊客參觀,政府最終放棄列作法定古蹟。他承認,政府有必要檢視現時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政策。


何東花園最快35日後可拆

發展局指出,屋宇署早前已批准重建建築圖則及拆卸圖則,業主向屋宇署申請拆卸工程,當局須於28日內處理,而業主在展開工程前7日須通知屋宇署,換言之業主通知當局最快35日後,就可以拆卸。據悉,何東花園的業主現時不在香港,暫不作回應。


不過,另一座民間團體極力爭取保留的政府總部西座,雖在前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力排眾議堅持下,一度陷清拆邊緣,但隨着政府換屆,保育出現轉機。陳茂波承認,社會上對清拆西座有強烈意見,爭議不少,終決定保留,交律政司使用。


律政司長袁國強指出,律政司所有部門將遷入舊政府總部3座大樓,每年可節省1500萬元租金,以及騰出2500平方米樓面面積,同時可吸納國際司法機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海牙司法會議等進駐,打造國際司法中心。


陳智思:棄重建西座政治考慮

本身是行政會議成員的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說,政府放棄重建西座,部分出於政治考慮,以免事件再擴大成更大爭拗。政府山關注組發言人羅雅寧歡迎西座保留,但建議增加公共空間讓市民使用;律師會會長葉立德說,將西座作為象徵香港完善法律制度的地標具有意義,會促請政府考慮將部分地方用作調解及法律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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