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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辦理死亡證 葬紙可處理遺產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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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5日 06:35
2012年12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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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遇難者家屬稱,因死因調查未完成,未能辦理死亡證手續,未能處理部分遺產。有律師表示,若家屬未能辦理死亡證,可先以葬紙向高院申請處理遺產事宜。


銀行資產被凍結

遇難者劉文麗的胞姊表示,當局稱要留待事件有調查結束才能辦理死亡證,料至少需一年。她稱,現時除可處理一些已列明受益人的保險單外,一些沒有登記受益人的資產,如銀行戶口等,則被凍結。


律師黃國桐表示,醫生為死者簽發醫學死因證明書需知悉死亡原因。但家屬辦理遺產手續時毋須列明死亡原因,可先取葬紙或申領死亡事實證明書,證明當事人何時死亡,便可向高院申請處理遺產等事宜。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意外發生至今,社署的社工和臨牀心理學家有向需要的死難者家屬及傷者跟進福利需要,提供情緒和經濟支援,協助他們渡過困難時刻。由於事件將進行初步聆訊,社署社工會特別留意死難者家屬及傷者的情緒發展,向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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