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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保育何東花園失敗收場,發展局長陳茂波稱,事件啟示政府要檢視現時保育私人歷史建築政策,要加入條件,如需達某一歷史價值水平、賠償不逾特定金額、或歷史建築是否對外開放等,才可動用公帑保育。政府亦會探討向業主提供經濟誘因,制訂更具體機制和準則。被問到會否涉及修例,他昨稱言之尚早。
陳茂波昨宣布未能保育何東花園,但仍提到政府過去幾年保育了多幢歷史建築,例如以非原址換地方式保存景賢里,以及放寬地積比保存太子道西179號部分建築物。陳茂波強調,每宗個案不一,經濟誘因未必可發揮作用。
學者倡掛鈎保育規劃
本身是古諮會成員的港大建築文物保護課程主任李浩然表示,陳茂波僅提出制訂機制及準則效用有限,稱先進國家及地區早已試過提供經濟誘因保育歷史建議,發現並非可持續,「就當政府有錢買下所有歷史建築,但將來的維修費用呢?由誰來承擔?」他建議參考英國和新加坡,將保育與規劃掛鈎,限制特定區域內私人擁有的建築物可改動幅度,「政府有權限制土地如何使用,但港府怕了發展商,容許發展商賺到盡,香港是全球少數業主擁有土地就以為可為所欲為的地方,這種觀念要改變」。
古諮會主席陳智思表示,私人物業保育處理難度較大,如果業主堅持,就會出現何東花園的情况,收購建築物涉及大筆公帑,市民未必接受。他說,本港有1444幢建築物被古諮會評級,目前尚餘200幢未完成,大多數涉及私人業權,需時評核,暫未能料何東花園事件會否觸發有更多歷史建築被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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