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弘毅,昨反駁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發表的「香港法制可變論」,強調香港法制獲《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障50年不變。不過,他也反駁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所言,不認同法制面臨暴風雨,並在新著作中更表明,不同意釋法對香港法治做成打擊。
反駁梁愛詩及包致金
被指觀點保守的法律學者陳弘毅昨為新作《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舉行發布會。被問到如何評價梁愛詩稱「50年不變不代表法制不可變」的言論,他稱《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訂明香港原有制度,包括《基本法》法制及價值理念最少維持50年不變,「看不到有人主張香港法制要作根本改變……香港原有的法制,及對人權自由保障制度,亦是香港人認為應該保留的」。
拒評雙非 「無議題需釋法」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早前建議人大常委會落實對香港立法的監督權,陳弘毅認為,基本法訂明人大常委會有權否決香港立法機關通過的法例,但人大常委會至今卻未運用過有關權力,反映中央現時非常尊重香港立法的自主權及自治權,「看不到有何迹象導致這個政策有改變」。
他拒絕評論應如何循法律層面解決雙非問題,但認為目前沒有任何議題需要修改基本法及釋法。
不同意釋法打擊法治自治
陳弘毅書中花了不少篇幅談及釋法及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不同意釋法打擊法治、自治及司法獨立,認為釋法是特區法律秩序的一部分,每次釋法背後都有理據,故法律權力無受干擾。他又稱政府2003年提出23條立法草案「合情合理」,沒有將內地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罪」引進香港,更參照國際人權標準「度身訂做」一套國家安全法,用意並非削減港人原有的人權和自由,相信最終引發的政治風波,只因政府當時處理失當,未有做好諮詢。
湯家驊反駁﹕不應將問題切割
不過,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反駁,指出司法界並不反對人大按基本法程序,在終院主動提請下釋法,而是不滿政府當初在涉及居港權的「吳嘉玲案」時輸打贏要,繞過法院主動向人大提請釋法,圖推翻終院判決,「衝擊法院威信,亦破壞普通法體系,陳弘毅不應將問題切割,要大家接受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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