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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內地女「批發」 「淫后」涉抽佣兩成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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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9日 06:35
2012年12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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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以「一條龍」方式經營的跨境賣淫集團,從內地招攬女子來港安排食宿,然後把她們「批發」到夜總會、鳳樓甚至私人派對賣淫。被指是集團主腦的「淫后」,連同其兩名助手及26名從內地到港賣淫的女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庭上透露,該集團向旗下妓女肉金抽佣高達兩成。


稱靠出租月賺7000

被指是主腦的張玉霞(37歲),被控一項「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而她的兩名助手霍俊麗(55歲)和符曉玲(40歲),則被控一項「協助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控罪指出,今年10月至12月5日期間,張在霍和符的協助下,於尖沙嘴漆咸道南119號3樓安排26名內地女子賣淫。張、霍均為香港居民,而符則持雙程證來港。辯方透露,張曾結婚,現居於屯門,聲稱主要收入來自出租物業,每月約7000元。


妓女報稱教師模特兒

至於另外26名涉賣淫的內地女子,則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她們年齡介乎20至57歲,來自山東、貴州、廣東等省份,分別持雙程證或內地護照,報稱不同職業,包括內地模特兒學校學生、歷史科教師、月入達1.5萬元的小商店東主等。由於人數眾多,她們須分兩行一字形排於法庭犯人欄內,情景如「選美」。


警方早前展開代號「孤星」的卧底行動,搗破一個跨境賣淫集團,並揭發該集團從內地「速遞」妓女來港,安排她們入住尖沙嘴的「宿舍」等候工作。部分「高質女郎」更被派到富豪的私人派對服務,每名女郎收費約4000元。


控方指出,警方要花更多時間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要求法庭將案件押後4星期。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最後決定將眾被告分開處理,涉違反逗留條件的26名被告將於本月21日再提訊,而張、霍及符3人有關販運他人來港的案件,則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提訊。錢禮指出,由於案情嚴重,且不少被告於本地沒固定地址,故決定所有被告均不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49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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