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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指或利益衝突 促交代有否泄密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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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0日 06:35
2012年12月1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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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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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10月底針對以公司名義買樓的買家,推出15%買家印花稅(BSD),被揭以公司名義持有劏房唐樓的陳茂波家族,則於BSD推出前一個多月售出海興大廈4樓A4單位,買家公司因而毋須支付40.5萬元稅項。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早前行會成員林奮強被質疑「偷步賣樓」已引發軒然大波,身為發展局長的陳茂波須清楚交代有否向家族泄密。


不過,陳茂波昨晚透過新聞秘書回覆,稱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在政府正式公布BSD政策前,沒有向任何人包括家人透露BSD任何事宜。至於其妻已於8月悉數出售景捷股份,惟以涉及第三者為由,拒透露股份售予誰人,但也沒有否認景捷(控制售出單位的公司)仍為許家所有,而陳本人早於97年已辭任董事,亦無景捷股份。


11月初,運房局長張炳良透露,除特首梁振英、財政司長曾俊華,以及他本人外,只有發展局長陳茂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等官員知悉BSD政策,不過,陳具體在何時知悉?會否引發利益衝突等提問,則沒有明確回覆。


無交代售樓時家族是否持股

陳茂波7月底接任發展局長,翌日隨即爆出劏房風波,傳媒接連發現兩夫婦曾出任董事的景捷,斥資購入10個大角嘴舊樓單位,最少5個證實有劏房或分租,至今年仍持有上海街136號4樓和上述A4單位,兩單位均違反《建築物條例》,屬優先取締項目。


陳茂波妻子許步明於8月發聲明指出,景捷由家族成立的公司控制,自己以代理人身分持股,陳茂波9月20日表示,其妻已悉數出售景捷股份。惟9月中A4單位簽訂臨約時,當時許步明家族有否持股?兩夫婦未有交代,亦無交代持有景捷的兩間離岸公司股權結構,外界無法得知兩夫婦有否透過離岸公司控制景捷。


按田土廳現存紀錄,景捷持有另一單位位於上海街136號,至今未有出售紀錄,惟樓宇買賣紀錄,實際上有可能在成交一個月後才反映。


民主黨何俊仁認為,陳茂波作為參與制訂BSD的官員,理應在較早時間已知悉政府即將出招,其家族公司賣樓距BSD公布只有個多月,陳應清楚交代曾否向任何人透露有關BSD的消息,否則會招來利益衝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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