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政府被轟益九巴市民付鈔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0日 21:35
2012年12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九巴申請大幅加價8.5%,本周五須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代。九巴面臨兩大質疑,包括九巴運用財技賣地給姊妹公司(同屬於母公司載通之下)作物業發展,盈利轉移到母公司。另外九巴分拆有賺錢能力的路訊通,令有盈利能力的業務與九巴脫勾。學者林本利及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均認為政府明益九巴,卻要市民承擔貴車費。


九巴申請大幅加價8.5%,希望明年內達收支平衡,但社會反對之聲不絕。其實九巴專利巴士業務,只是九巴母公司載通國際集團(2005年前稱九巴控股)的一部分,這間現時由新鴻基地產佔33%權益的控股企業,主要依賴過去十多年的財技,把地產及媒體業務從九巴分拆出去,從而賺大錢。


九巴:地皮發展與巴士帳目無關

不過,九巴副董事總經理歐陽杞浚回應本報表示,九巴多年前已由本身出地經營巴士,有關地皮一直不計入專營權的資產內,故地皮發展與巴士帳目無關。至於九巴曾替電視及平面廣告業務招標,價高者得,故從無優待路訊通,且向路訊通收取最高的「租金」。


蕭炯柱:當年政府睇得好緊

當年任運輸局長的蕭炯柱向本報表示,當時荔枝角車廠收到美孚居民投訴噪音,政府很希望九巴搬走車廠,由於車廠用地本身無土地限制,九巴實可發展其他用途。至於是否手鬆?他指「這是觀點與角度問題」,但強調當時與九巴談判「政府睇得好緊」。


載通分拆地產業務一直有迹可尋。1997年7月15日,即香港回歸後半個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向九巴批出新一份為期10年的專營權,當中包括一項特別的條款,就是同意九巴持有的荔枝角車廠地皮可作其他用途,換取九巴在西九龍新填海區興建另一座新車廠,成本不准轉嫁乘客。


後來九巴只用4億元興建西九龍車廠,卻將地皮以55億元出售予母公司另一間子公司荔枝角地產。由於地皮本身無土地限制,毋須補地價下,發展成為有1115個單位的豪宅曼克頓山、商場「曼坊」及九巴現時總部,「曼坊」撥入載通子公司LCK Commercial Properties Ltd持有,總部則由載通子公司LCK Real Estate Ltd持有。據載通年報,06年至08年間出售曼克頓山單位的收入,便達81億元。


車廠建豪宅毋須補地價

過去10多年間,載通再透過另外兩間子公司,以這方式發展地皮,先後將觀塘車廠地皮售予母公司附屬的KT Real Estate Ltd,屯門車廠地售予TM Properties Investment Ltd,觀塘項目正準備發展作創紀之城第8期,屯門項目亦擬作商業用途。


在97年有份批出專營權的行會成員、現為民建聯主席的譚耀宗表示,不太記得當年的細節,亦不願評論當年政府是否明益九巴,「已經過咗去,難講番轉頭,但如果今日有同樣情况,一定唔會咁樣批。」


另外,政府2001年容許九巴分拆路訊通上市,若不計算2010及2011年被內地合作機構欠債而作減值虧損2.1億元,路訊通平均每年純利逾5000萬元。


學者林本利及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均認為,路訊通在九巴上的生意盈利,並無全部放入九巴帳目,做法不合理。范國威更指出,政府當年批准荔枝角車廠改建豪宅,猶如「送錢畀九巴」,「造就母公司玩財技,將九巴煎皮拆骨,賺錢撥走,然後不斷加巴士票價。」


明報記者 蔡傳威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