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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66歲男子於周日晚在將軍澳朋友家中晚膳,進食河豚(俗稱雞泡魚)約4小時後出現暈眩、面部及四肢麻痺和呼吸困難等徵狀,懷疑中河豚毒。病人昨日入住將軍澳醫院,現時情况穩定。據悉,有毒河豚是釣魚所得,並非在市場購買。
衛生防護中心提醒市民勿吃河豚,中心表示除了該男子,暫未收到其他中毒個案呈報。河豚含有的河豚毒素是一種耐熱毒素,不會在烹煮過程中被分解,河豚毒素主要集中於魚的肝臟、生殖腺及皮膚,避免吃河豚是防止由河豚毒素引致中毒的最有效方法。
涉及河豚中毒個案2011年有2宗,涉及4人,今年未計上述一宗即錄得1宗,涉及1人中毒。2010年為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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