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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徐濠縈與何超儀分別委託律師就連日來有關「迷幻飯局」傳聞,對黃浩的影射指控作反擊;向黃浩發律師信。有關律師信內容主要提出13點陳述,何超儀與徐濠縈的律師信內容相若。
以下為何超儀發出的律師信部分節錄內容﹕
我等接獲進一步指示,指該等指控,從頭到尾皆屬蓄意揑造,因為:
(1)我行委託人並無吸毒;當晚,也無見過有人在晚飯期間吸食違禁藥物。
(2)晚飯期間,也無任何已婚女藝人法式濕吻另一(非其丈夫的)男藝人。
(3)我行委託人本人既無、也從未透過任何其他人士,對貴行委託人作出如他聲稱般的威脅或恐嚇,也從未對他作出任何威嚇或恐嚇,更不相信有任何與會人士曾對他作出如此的威脅或恐嚇、或有理由對他作出威嚇或恐嚇。
顯而易見,貴行委託人惡意揑造該等指控,全出於他對當晚因陳維尊小姐代表所有與會人士(當中包括我行委託人)投訴「台灣一品花雕雞」餐廳一事的泄憤所為。
何超儀聲明下半部節錄如下﹕
- 由於該等全不真確、極具誹謗、深具傷害的指控,我行委託人無故被捲入醜聞而備受公眾惡評與鄙視。
- 我等在此紀錄在案,據媒體最新報道,有別於貴行委託人先前的指控,貴行委託人現已清楚明確承認,他從未在「台灣一品花雕雞」餐廳見過任何違法或猥褻行為,從未看過任何顯示該等行為的錄影片段,也未曾擁有保管有關之複製錄影片段,當晚晚飯期間的閉路電視錄影材料已早於2011年10月交予警方。有關報道,貴行委託人從未質疑過。因此,該等指控,根本無可能為真。
- 我等已予我行委託人法律意見,指該等指控不單可視作對包括她在內人士的「公然誹謗」(blatant defamation),更可被視作一宗最為嚴重的「損害性虛假」(injurious falsehood)個案。
- 在不損害我行委託人對貴行委託人其他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但在此期間對我行委託人不再做成損失和傷害,我等接獲指示,要求貴行委託人立即作出毫無保留的承諾,不再重複該等指控或類似的指控。
- 除非貴行在此後48小時內知會我等(即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時以前)貴行委託人將順應接受上述要求,我等將按指示,對貴行委託人採取所有恰當的法律行動而不再作通知。
在此期間,我行委託人明確保留對貴行委託人的一切法律權利(包括尋求取得加重及具懲罰性的損害賠償,和甎峔銗L濟助)。
以下為何超儀發出的律師信部分節錄內容﹕
我等接獲進一步指示,指該等指控,從頭到尾皆屬蓄意揑造,因為:
(1)我行委託人並無吸毒;當晚,也無見過有人在晚飯期間吸食違禁藥物。
(2)晚飯期間,也無任何已婚女藝人法式濕吻另一(非其丈夫的)男藝人。
(3)我行委託人本人既無、也從未透過任何其他人士,對貴行委託人作出如他聲稱般的威脅或恐嚇,也從未對他作出任何威嚇或恐嚇,更不相信有任何與會人士曾對他作出如此的威脅或恐嚇、或有理由對他作出威嚇或恐嚇。
顯而易見,貴行委託人惡意揑造該等指控,全出於他對當晚因陳維尊小姐代表所有與會人士(當中包括我行委託人)投訴「台灣一品花雕雞」餐廳一事的泄憤所為。
何超儀聲明下半部節錄如下﹕
- 由於該等全不真確、極具誹謗、深具傷害的指控,我行委託人無故被捲入醜聞而備受公眾惡評與鄙視。
- 我等在此紀錄在案,據媒體最新報道,有別於貴行委託人先前的指控,貴行委託人現已清楚明確承認,他從未在「台灣一品花雕雞」餐廳見過任何違法或猥褻行為,從未看過任何顯示該等行為的錄影片段,也未曾擁有保管有關之複製錄影片段,當晚晚飯期間的閉路電視錄影材料已早於2011年10月交予警方。有關報道,貴行委託人從未質疑過。因此,該等指控,根本無可能為真。
- 我等已予我行委託人法律意見,指該等指控不單可視作對包括她在內人士的「公然誹謗」(blatant defamation),更可被視作一宗最為嚴重的「損害性虛假」(injurious falsehood)個案。
- 在不損害我行委託人對貴行委託人其他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但在此期間對我行委託人不再做成損失和傷害,我等接獲指示,要求貴行委託人立即作出毫無保留的承諾,不再重複該等指控或類似的指控。
- 除非貴行在此後48小時內知會我等(即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時以前)貴行委託人將順應接受上述要求,我等將按指示,對貴行委託人採取所有恰當的法律行動而不再作通知。
在此期間,我行委託人明確保留對貴行委託人的一切法律權利(包括尋求取得加重及具懲罰性的損害賠償,和甎峔銗L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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