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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涉網售迷姦水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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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8日 06:35
2013年08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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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破網售迷姦水拘一內地男。一名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在成人用品買賣網站公然兜售被列為危險藥物的「迷姦水」(即羥丁酸),並聲稱可將之帶到香港,毒品調查科探員於是採取行動「放蛇」洽購,結果在交易期間將該男子拘捕,並搜出10多支迷姦水及藥丸等。


以香水壯陽藥包裝

毒品調查科根據線報,在成人用品買賣網站發現有人公然發帖出售迷姦水,於是派探員佯裝買家,在網站上聲稱有意洽購,成功邀約賣家前日到旺角太子道西交收。


及至前日下午4時許,多名探員在太子道西附近埋伏,該名35歲持雙程證的賣家不虞有詐,身穿運動服逕自到場交貨,探員隨即上前拘捕,疑犯未有反抗,當場被捕。探員在疑犯身上搜出10支迷姦水、1支懷疑迷姦噴劑及4樽可疑藥丸,每支迷姦水容量約為6毫升,以香水或壯陽藥作包裝,估計市值共2400元。


該內地男子以涉嫌販運毒品被捕,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昨凌晨押解往警察總部扣留調查。檢獲的迷姦水亦已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分析其成分。


毒品調查科正接觸涉事網站的管理人,未知是否與案件有關,警方亦正調查迷姦水的來源地以及有否同謀合作等。


販運可囚終身

俗稱「迷姦水」的羥丁酸,在2001年被列作受管制的危險藥物。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但凡販運、製造危險藥物而未得衛生署許可,即屬犯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和終身監禁,而管有或服用危險藥物的最高刑罰則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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