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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宋林發聲明指被誣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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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8日 06:35
2013年08月0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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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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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山西晚報前記者李建軍及新華社記者王文志先後實名舉報涉貪的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昨日首度以個人名義發表簡短聲明回應,稱對於有人舉報自己「涉嫌在一宗收購交易中有不當行為,有關指控純屬誣告」。不過對於兩人舉報的各項指控,宋林在聲明中未有詳細一一反駁。


指收購符合內地及港規則

宋林昨日以華潤集團董事長名義發表約百多字的聲明,指有關收購交易是正常商業行為,過程均遵循內地法律和香港上市公司規則;又形容有媒體將事件與國家領導人掛鈎,所述情節是「荒誕離奇」。聲明強調,保留對有關造謠中傷、蓄意揑造事實的言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另一方面,本周一到廉署及商罪科舉報宋林於山西煤礦交易涉貪的李建軍亦發聲明(廣告刊B5),提出願意與華潤一方甚至是宋林就指控公開對質,並願意將對質過程即時透過電視及網絡公開直播。李建軍在聲明中又呼籲華潤電力(0836)獨立董事、前律政司長梁愛詩「自覺」辭去獨董職務,因她未能在事件中履行獨董義務。


同時,聲明又對港交所(0388)及特首梁振英提出抗議。李建軍指出,今年4月他已向港交所要求,監督潤電履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義務,但港交所經過3個多月都沒有積極行動;梁振英今年7月1日授予未表明清白的宋林太平紳士榮譽。對此李建軍「深表遺憾及抗議」。


李建軍今年4月曾向港交所及證監會實名舉報,指潤電於2010年購買山西煤礦價格不尋常,疑涉貪腐;7月18日,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亦在微博上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就山西煤礦一事指控宋林瀆職並有巨額貪腐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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