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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申報指引 陳太批欠透明無罰則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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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9日 06:35
2013年08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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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參考「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去年發表的建議,於8月1日在特首辦網頁上載《行政長官處理政治委任官員涉及潛在利益衝突和接受利益及款待個案的指引》,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質疑新指引欠罰則及欠透明監督機制。有行會成員私下則說,問責官員有一定人際網絡,亦要兼顧私隱,認為申報制度要謀取平衡,向特首申報則可,毋須將全部利益申報資料公開。


行會成員:向特首申報即可

新《指引》將官員須作申報的「私人利益」定義涵蓋至其個人、家人、親屬及私交好友,但未有提及如何處理違規情况。本報翻查獨立委員會早前發表的報告,發現澳洲、新西蘭及英國會將官員申報或申報摘要公開,加拿大更會就部長因避免利益衝突而避席事項之決議公開申報。此外,若官員申報出現違規,一般會由專員調查,最嚴重可免職,加拿大更設有行政罰款。


不過,有行會成員私下說,新《指引》申報要求空泛,而問責官員有一定社會網絡,如之前商界認識的人,是否朋友、是否要申報交往,難以具體執行,認為官員只向特首申報便可,毋須將全部申報資料公開讓公眾查閱。


陳方安生質疑,《指引》欠透明監督機制,又未提罰則,擔心《指引》未可發揮預期效果。她又指出,「報告」去年提出要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及第8條適用於特首,對政府未有全面落實「報告」的建議感失望。


陳太又稱,新《指引》中「私交好友」、「曾受恩惠」或「欠下人情」等用字模糊,官員與公眾概念容易有落差,認為政府有責任進一步解釋當中意義。


斥鬼祟上載指引 記協促交代

香港記者協會昨亦發聲明,不滿政府未有召開記招或簡報會交代《指引》內容,反選擇「鬼祟」在網頁上載《指引》,促當局交代。政府發言人發稿回應稱,政府過去一年已逐步落實委員會建議,實施新《指引》是「一連串落實工作之一」。發言人又稱,將新《指引》上載特首辦公室網頁「是具透明度的做法」,強調重視傳媒的工作,並一直致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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