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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當紮鐵工的男子10年前因患上腦癇症退休,數月前他與朋友在元朗喝酒猜枚時,疑與花名「肥仔俊」的運輸工口角,繼而動武。紮鐵工其後往醫院檢查即日出院,但4日後他突然在港鐵站暈倒,證實腦癇發作,至今仍處於植物人狀態。運輸工事後被控傷人,案件昨開審。
身形肥胖的被告趙家俊(34歲)昨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55歲事主韓韶峰今年3月1日凌晨約2時,與3名友人同往元朗欖口村的「德記士多」消遣,其間在該處碰上不時見到、花名「肥仔俊」的被告,遂一起喝酒和玩骰盅。
運輸工否認傷人
事主友人李潤生供稱,眾人當時喝至醉意甚濃,其間有人被質疑猜枚時耍「茅」不喝酒,被告與事主因而發生爭執,事主隨後在友人勸止下離開,被告卻尾隨事主,走至酒吧外時被告用手搭着事主肩膀,事主忽然大喊「肥仔,我×你老母」繼而用拳頭打向被告。
事主自行離開 4日後發作
李潤生欲分隔兩人,卻被誤以為要參與打架而被拉住,當他轉頭一看時,事主已坐在地上,隨即自行起身離開。
事主的兒子韓鑫偉供稱,當日事主回家時臉部及眼睛均有傷痕,背、頸感到痛楚,遂將事主送到屯門醫院檢查,同日出院。
至3月5日,事主與妻子外出,步行至荃灣西鐵站突然暈倒,送院後證實頭部因為曾被他人導致受傷,引發多次腦癇發作,並有腦出血,進行手術後至今仍處於植物狀態。
被告於3月8日被捕,警誡下稱他們是互相對打。辯方質疑事主案發後曾停用腦癇藥,並在數天內5次病發,但事主妻子稱被告僅停藥1日,平日甚少在家外病發,案發至暈倒期間亦沒踏出家門。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494/13】
身形肥胖的被告趙家俊(34歲)昨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55歲事主韓韶峰今年3月1日凌晨約2時,與3名友人同往元朗欖口村的「德記士多」消遣,其間在該處碰上不時見到、花名「肥仔俊」的被告,遂一起喝酒和玩骰盅。
運輸工否認傷人
事主友人李潤生供稱,眾人當時喝至醉意甚濃,其間有人被質疑猜枚時耍「茅」不喝酒,被告與事主因而發生爭執,事主隨後在友人勸止下離開,被告卻尾隨事主,走至酒吧外時被告用手搭着事主肩膀,事主忽然大喊「肥仔,我×你老母」繼而用拳頭打向被告。
事主自行離開 4日後發作
李潤生欲分隔兩人,卻被誤以為要參與打架而被拉住,當他轉頭一看時,事主已坐在地上,隨即自行起身離開。
事主的兒子韓鑫偉供稱,當日事主回家時臉部及眼睛均有傷痕,背、頸感到痛楚,遂將事主送到屯門醫院檢查,同日出院。
至3月5日,事主與妻子外出,步行至荃灣西鐵站突然暈倒,送院後證實頭部因為曾被他人導致受傷,引發多次腦癇發作,並有腦出血,進行手術後至今仍處於植物狀態。
被告於3月8日被捕,警誡下稱他們是互相對打。辯方質疑事主案發後曾停用腦癇藥,並在數天內5次病發,但事主妻子稱被告僅停藥1日,平日甚少在家外病發,案發至暈倒期間亦沒踏出家門。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4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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