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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廉政專員撐道歉論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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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3日 06:35
2013年08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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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力挺梁振英的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昨發表公開信,批評近年某些政黨喜歡向廉署舉報,大做「政治騷」,連同個別傳媒對被投訴者「公審」,「未審先判」,又稱舉報林奮強及進行公審的人應向林道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郭言論表示極度失望,曾任廉署調查員的大律師查錫我稱不敢苟同。


涂謹申﹕對郭文緯言論極失望

郭文緯在信中稱,批評梁振英言論的人明顯忽略《防止賄賂條例》中「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罪行」的重要,指在廉署拘捕前甚至個案轉交法院前,都須保密以保障受查者免受不必要傷害。他說,舉報人道歉與政府應否向獲判無罪的人道歉不能相提並論,因廉署和律政司決定檢控前,必須按既定程序、有足夠證據才提告,又稱被控人士最終脫罪,很多時「全因」司法制度對判罪要求相當嚴謹。


涂謹申稱,郭任廉署執行處首長多年,曾拘捕涉貪人士及警員:「好多人最終都告唔入,又唔見佢道歉?」查錫我則說,郭文緯是他舊上司,他尊重郭,但對其觀點不敢苟同。查指廉署責任是調查有否足夠證據起訴,舉報人的關鍵,是舉報資料屬事實抑或虛假,若是後者則可檢控,「為何需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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