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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貪會主席施祖祥:寧濫報勿不報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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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4日 06:35
2013年08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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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指有人濫用廉署舉報作為公審工具,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施祖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認為,有人選擇高調來報案,並非廉署能左右,會否「未審先判」交社會去判斷,但廉署有嚴謹制度把關,歡迎市民有合理懷疑便來舉報,「我寧願他濫,好過不報,有時報了案,廉署說不定反而能查到另一些事」。不過,曾公開支持梁振英的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質疑,現時有政黨「文革式」舉報,作為自己「政治騷」一部分和「輿論抹黑戰」基礎,披露受調查者身分等資料是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回歸前曾任公務員事務司的施祖祥,現為負責監察廉署調查工作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主席。施祖祥昨對本報稱,目前廉署有嚴謹把關制度,任何個案如並非惡意、並有合理懷疑,廉署都鼓勵市民舉報,廉署會判斷指控是否確切以決定立案與否,並會向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


施:是否未審先判 交社會判斷

對於近年有政黨事先張揚式舉報會否造成「未審先判」,施祖祥指「從查案角度看,當然希望採用低調的報案方式,但我亦很理解香港社會不斷轉變,有人選擇高調來報案,這不是廉署可以左右,應留給社會判斷」。他稱,市民會看到舉報者的舉報理由是否充分,廉署亦有把關制度。


另一邊廂,在廉署任職27年的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前日在「梁粉」facebook專頁「港人講地」中發公開信,指有政黨投訴人喜歡向廉署舉報「懷疑個案」,邀請傳媒採訪大做「政治騷」,以便聯同個別傳媒對被投訴者「公審」及「未審先判」。


郭轟舉報做政治騷 伙傳媒公審

郭昨又發聲明,指他質疑的是「政黨『文革式』舉報」,每次到廉署舉報後都公開被舉報者身分,藉此抹黑,令很多人特別是公務員蒙不白之冤,點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罪行」的立法精神,正是要保障被舉報的人,在廉署調查過程中不會無端名譽受損。


指防賄例保障受查者名譽不受損

郭文緯昨日對本報表示,按法理,防賄條例確有免受調查人士身分披露的部分,既可確保廉署調查效率及免他人毁滅證據,更重要是保障被舉報者名譽不受損,違反者可能面臨被廉署起訴,過去亦有相關案例。對於禁投訴人公開表達對案情關注的規例是否與時並進,郭文緯稱有關法例確有限制公民表達權,但應對廉署有信心,若有關投訴廉署終不跟進,投訴人屆時向公眾表達,並無限制。


不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涂謹申指出,政黨向廉署舉報個案,都是建基於一些合理懷疑,市民眼睛雪亮,會看到政黨是否濫用舉報,故不應被指是「文革式」舉報。他又批評郭文緯是侮辱現時廉署人員,「廉署不會胡亂立案調查,他們有高層委員會監察」。


林卓廷:郭上綱上線扣帽子

民主黨總幹事、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說,政府高層涉貪屬重大公眾利益,公眾有知情權,公眾和傳媒提出質疑並非「公審」。另外,曾舉報林奮強的林卓廷又批評郭文緯上綱上線,以扣帽子方式不點名批評他,非常無理荒謬。林促請郭文緯勿再歪曲事實、勿再作無理攻擊,及勿對梁振英干預廉署坐視不理。


明報記者 周展鴻 曾錦雯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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